贺安杰:领导干部要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守纪律、讲规矩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重构良好政治生态的重大举措。作为领导干部,要不断强化遵纪守规的意识,自觉培养遵纪守规的习惯,努力当好遵纪守规的表率。
一、要自警自省,深刻认识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极端危害性
遵纪守规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和规矩不以为然,出现各种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现象,而且这些现象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带有一定普遍性,成为“流行病”“传染病”。概括来说,主要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搞“山头主义”,拉帮结派。有的领导干部为了谋取权力和巩固自身地位,以地域、同学、战友或出身、经历划界,立山头、搞宗派,搞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把正常的同志关系扭曲成庸俗的人身依附关系,相互盘根错节、结成势力、左右决策、尾大不掉。二是搞“本位主义”,阳奉阴违。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本地方、本单位的利益考虑得多,对全局利益、整体利益考虑得少,导致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三是搞“自由主义”,目无组织。有的对组织决定有不同意见,不是通过正常渠道、按照组织程序反映,而是口无遮拦、四处乱说,不负责任地随意发表不一致的言论。有的脱岗离岗也不向组织汇报,一到节假日就见不到人。四是搞“好人主义”,丧失原则。有的不说话,在重大原则问题、大是大非面前,“爱惜羽毛”当“绅士”,即使表态也是看别人先说了些什么,然后附和几声无关痛痒的话。有的说好话,奉行“多栽花、少挑刺”,擅长“吹喇叭”“抬轿子”,无原则地逢迎讨好。五是搞“无为主义”,庸政懒政。有的求稳怕乱,规避风险“做样子”,少数干部不敢闯、不敢干,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凡事都要等着上面下指示、等着别人探路子、等着外地出经验。有的空喊口号,不见行动“唱调子”,不尚实干尚空谈,在谋划思路上喜欢大手笔,发展前景上描绘得云遮雾罩,汇报工作时口若悬河,口号喊得震天响,就是“只打雷不下雨”,不见实际行动。
上述这些现象一旦形成气候,其危害往往是多方面的,最终会造成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不健康,造成“政治雾霾”遮天蔽日的严重后果。党员干部拉帮结派,结成团团伙伙,必然导致监督失灵;党员干部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目空一切,搞“独立王国”,必然导致政令失畅;党内政治生活异化,明规矩形同虚设,潜规则越用越灵,必然导致政治生态恶化;党员干部公然违规违纪,败坏党风政风,必然削弱人民群众对我们党的信心,危害党的执政根基和执政地位。对此,我们务必高度警醒,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有效防范。
二、要当好表率,带头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一)要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强化党纪党规意识,把纪律和规矩刻印在心上,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敬畏党纪党规,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越雷池一步”;要遵循党纪党规,在遵章守纪上循规蹈矩,依章而行,不闯“红灯”;要维护党纪党规,坚持违纪必究、违规必查,走出“人情”怪圈、告别各种“关系”,真正将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硬起来。
(二)要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职责。结合株洲实际,就是班子成员每年在主管或分管的职责范围内,要做到“五个一”,即:牵头抓实一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开展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进展情况的专门调研;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总结汇报;将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通过问责把责任落实下去。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切实把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放在首位,严肃查处违反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坚决维护中央、省委、市委权威。对违反纪律和规矩的行为,既要加强教育更要动真碰硬,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早打招呼早提醒,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
(三)要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最近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别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制定了道德“高线”、纪律“底线”,我们必须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自觉用党纪党规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时刻对照党性修养高标准,坚决不碰纪律底线。一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积极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坚定跟党走,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不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二是严守党的组织纪律。严格遵守“四个服从”,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既要讲民主,又要讲集中,不搞“一言堂”,防止由少数人说了算,更不允许个人专断。强化组织观念、程序意识,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打招呼的必须打招呼,决不能我行我素,决不能遮遮掩掩,决不能瞒报虚报。坚决反对搞宗派主义、团团伙伙,对拉帮结派等歪风邪气,各级党组织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敢于作坚决斗争。三是严守党的廉洁纪律。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不搞权权交易,不奢侈浪费,不乱批项目资金,不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不但要管好管住自己,而且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四是严守党的群众纪律。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手段侵犯和损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民主权利,强化群众观念,关心群众生活,同群众打成一片,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五是严守党的工作纪律。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禁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六是严守党的生活纪律。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严格遵守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勤俭朴实、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四)要强化务实有效的措施。一是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党委(党组)要开展经常性的组织活动,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要开展严谨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广大党员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要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尤其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教育重点,纳入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之中,纳入到各级党委中心组和各类党课的经常性学习之中,使守纪律讲规矩意识扎根广大党员心中,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全社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整治“四风”顽疾。继续抓好中央八项、省委九项规定的落实,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下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改到位;坚持综合施策,通过思想教育、集中整治、查处问责、建立机制等手段,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把纠“四风”与树新风结合起来,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倡导时代新风。三是推进制度建设。要健全权力运行监管制度,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管,坚决打击行贿受贿行为。要健全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行业协会兼职方面的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方面的各项制度。要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健全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动态监督和审计监督,解决国企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四是致力改革创新。突出行政审批、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审批流程,压缩自由裁量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作者系中共株洲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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