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知又真行,方能行稳一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打虎拍蝇”赢得了党心民心,也让一些人反思:为何不少落马官员在台上高唱“廉洁歌”,最终却以贪腐之名倒台?
这些官员日常参加警示教育活动时,台上讲得头头是道,谁能相信他们不懂党规党纪?可他们“教育”了别人而没能警示自己。自身没有真正做到知行合一,最后只能以其恶果提供活生生的反面教材。
人们通常认为“知先行后”,但如果缺乏道德实践的“真行”,那些口若悬河的说教是否谈得上“真知”?明朝思想家王守仁认为“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工夫”,反对将知行分作两截。不管是道德信仰,还是纪律规矩,知和行都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哪一样跟不上都会失去平衡更飞不起来。习近平总书记也屡次提及“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的知行观,在不同场合勉励党员干部做到知行合一。这与马克思对实践与认识之间不断循环往复的观点完全契合。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国早已掀起学习宣传高潮,“知行合一”是落实两项法规常被提及的要求。“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两项法规作为党员干部行为的坐标和底线,理应在“知”的过程中,先于规定时间“行”起来。事实证明,不少地方在学习宣传阶段,就已踩出践行的脚印。不少基层党组织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自身问题进行查摆,并即查即改,体现出严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的行动自觉。
要做到知行合一,必须对规矩法度保持敬畏之心。如果“左耳进右耳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应付了事,而非真正当作矢志不渝的追求、不可触犯的禁令,任何形式的学习都难将这些条文植根于心。不难想象,只要诱惑够到一定砝码,就会管不了自己的嘴继续去贪吃、管不了自己的手仍旧去受贿、管不了自己的脚依然去踩线,最终受到严惩,后悔莫及。
要做到知行合一,必须以持之以恒的实践促进真知真会。在“省察克治”上下功夫,在思想上反省自己,在行动中检视自己,在工作中修正自己。实践可深化认知,纵使一时没有领会精髓要领,在日常学习中多加总结、提炼,在长期实践中坚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终能使纪律之镜越磨越明,使纪律条文内化成须臾不可逾越的坚定信念。
要做到知行合一,必须把制度笼子扎得紧之又紧、密之又密。两项法规坚持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相结合,既树立起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又明确了党员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为党员修身提供了具体遵循。若能“慎独自律”,固然可贵,但仍需扎紧制度的笼子,严格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帮助和督促不思上进或行动缓慢者从消沉中奋起,迷途知返,避免一时小错酿成大祸。(吴方彬 黄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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