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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小官贪腐”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编辑:肖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2014年至今,株洲市荷塘区受理的信访举报中,涉及乡村的问题占总数的42%,其中关于村级财务、征拆资金的问题占76.2%。为强力治理和破解这一难题,荷塘区纪委聚焦“小官贪腐”,严肃查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紧盯“三个领域”,加强督促检查

   (一)督促加强村级财务监管。该区在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过程中,督促政府分管副区长组织农村工作局等责任单位,加强对村级支出,及涉农专项资金管理找准监管漏洞,明确监管重点,强化问责措施。区政府下发了《规范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依据所辖各行政村集体收入水平等,确定相应的支出限额、审核流程等,形成了规范的监管制度,并采取乡办全面自查、职能部门定期检查、纪委重点抽查的形式,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三级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究问责。两年来,各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开展了4次集中检查,下发整改意见37条,向区纪委移送问题线索5条,区纪委警示约谈15人,严肃查处了明照乡青草坝村违反财经纪律案,对主要责任人给予撤职和开除党籍处分。

   (二)督促落实征地拆迁补偿。随着该区经济加速发展,征拆项目和建设资金快速增长,近两年,农村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项目就达19个、资金达95380万元,这些资金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为此,该区把查办征地拆迁领域的腐败案件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点,采取下村(社区)集中受理纪检信访举报、公开回复纪检信访问题等方式,拓宽群众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征拆腐败问题进行摸底汇总、调查核实、严格审查,并及时回应群众。严肃查办了明照乡明照村、星星村,桂花街道戴家岭村等3起征拆案件,涉案金额近600万元,涉案人员12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形成了强力震慑。

   (三)督促规范涉农户口迁移。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该区近郊村已成为项目建设主战场。由于征拆补偿和住房安置资格与户籍(农业户口)挂钩,因部门监管不到位,出现了以迁入户口到被征拆地获取高额补偿的现象。为此,区纪委向市纪委申请成立了“主办工作组”,对全区2014年以前3年内迁入农村的2513人进行了清查,重点对“非转农”迁入的原始审批材料进行筛查,发现存在非法落户、伪造公文和个别公职人员审核审批不严等问题,对4名违纪违规人员进行了处理。

    二、抓实三项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一)抓“联动”凝聚合力。委局班子成员、乡(街)纪委书记分片到村、组设点开展“信访举报集中受理月”活动,变群众上访为下村“约访”。今年9月的活动设接待点22个,发放相关资料13500份,接待群众510人次,受理问题191个,其中业务范围内问题25个。同时,强化反腐败协调机制的运行,畅通问题线索反馈、移送渠道,拓宽问题线索来源。积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在涉案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中增加涉案当事人的政治面貌、是否系国家工作人员等项目,每月向区纪委通报;通过成员单位移送的10件线索,目前已立案4件4人。修改完善了《荷塘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突出“以我为主”,有效整合部门力量,形成突破案件的合力。由区纪委牵头,联合查办了明照乡星星村干部骗取征地拆迁款一案,涉案金额近200万元。同时,整合系统内部力量,实行“主办人责任制”,采取“一事一授权”和分线作战、负责到底的方式开展纪律审查。

   (二)抓“惩处”形成震慑。紧盯人财物集中、贪腐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2013年以来,该区的案件数量2年内增长了3倍。今年1-9月,全区初核线索29件,立案22件,结案13件,处分13人,同比增长190%,120%,45%,45%。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骗取征拆补偿资金案、涉农户口迁移中提供假证明案和违反财经纪律案、收受他人财物案等“小官贪腐”案件得到了查处。注重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人员的责任追究。区委对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区重点办书记梁光明予以免职,对多次发生腐败案件、涉农专项资金监管不力的5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履职约谈。

   (三)抓“建制”规范监管。针对监督检查、纪律审查和案件分析中发现的制度缺失、监管漏洞,向区委书记、区长报送《要情专报》,提出整改意见。区委、政府组织专门力量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制定完善制度加以纠正解决。如针对村级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制定完善了村级财务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十项制度”;针对征地拆迁资金认定、审核、拨付中存在的监管漏洞,区重点办完善了《征地拆迁住房安置资格认定办法》《集体土地征收相关问题的操作办法》等规章制度;针对涉农户口管理中的问题,公安分局建立完善了《涉农户口管理有关事项》,对准迁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责任分工及审核要求进行明确规定和逐一规范。把查办腐败案件的成果延伸到督促完善制度的层面,形成了系统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了将主体责任落实到具体措施上的目的。

    三、催生“三个效应”,营造良好氛围

   (一)形成了不敢腐的“震慑效应”。通过“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高压手段,对违纪违法行为“露头就打”,产生了“不敢腐”的震慑效应。组织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赴法院旁听区内查办征拆腐败案件的庭审。同时,对违纪案件深入开展教训分析,及时点名道姓通报警示,先后3次在全区大会上通报22起典型案件;选取12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在三湘风纪网等省市主流媒体曝光。

   (二)形成了公正和谐的“鱼水效应”。在惩治违纪对象的同时,全力帮助村组集体和群众挽回损失。比如,明照村一组长侵占集体征拆款43.9万元和侵占村民利益35万元、星星村一组长冒领征地款11万元、天台村一组长拖欠群众征地补偿款9.7万元等等,均被追回并按规定发放到组到户,赢得了基层群众对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通过查办案件,完善制度,倒逼各级干部严格遵守征拆政策,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充分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有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征地拆迁这个天下第一难事在该区推进得更加顺畅,今年该区的南岳岭上月塘片区征拆工作,只用4个月的时间征收2403户,完成进度达95%,创造了株洲项目征拆签约的“荷塘速度”。

   (三)形成了遵规守纪的“红线效应”。通过建章立制划红线、严肃纪律明底线、惩治腐败通电线,让全区党员、干部受警示、知敬畏,形成了遵规守纪、按章行事的良好氛围。在近期的抽查中,金山街道太阳村1-9月的非生产性开支同比下降48.28%,仙庾镇柏冲村非生产性开支同比下降70%;18个有工程项目的村都实现了按程序验收,按支出流程付款;100%的村都统一设置了“三账一簿”,规范了财务支出流程,严格了现金管理,强化了财务公开。(中共株洲市荷塘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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