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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养道德更多靠倡导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10-18 11:19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有句古话,百善孝为先。《尔雅》把“孝”明确定义为“善事父母为孝”。可见,孝顺父母对中国人道德传承、社会和谐的重要意义。事实上,我们在评价身边亲友以及公职人员的时候,“孝道”也必定占有一票否决的权重。那么,如此关键的品格标准靠什么来维系呢?对价值观的涵养,应当倡导规劝多一些,还是“布置任务”多一些呢?

    日前,湖北省长阳市某乡党委政府的一份“寒假作业”引发了对这一道德命题的关注与争议。原来,这份作业要求22名机关干部每人亲手为自己的父母洗脚,而且要求拍照片上交。不少干部都在“朋友圈”晒出春节期间为父母洗脚的照片,还有年轻干部感慨,“当我亲手摸到母亲脚上的老茧,才晓得父母吃了好多苦。”小小照片,孝道暖暖。

    毫无疑问,不管动因如何、方式怎样,让年轻人弯下腰来重拾孝道,终究是一件好事情,也应当收获善意的理解以及满满的点赞。近年来,由于工作节奏的加快、各种观念之间的碰撞增多,传统孝道及其实现形式受到这样那样的质疑。一些学校、企业、机关通过“洗脚”这样的形式来唤醒人们沉睡的意识,起到了以小见大的鼓舞作用。如果还有个别人觉得这是“做秀”,那么这种“秀”正面积极的社会价值也值得给予肯定。

    孝道之“秀”,公职人员责无旁贷。对一个社会道德水准的衡量,公职人员的言行往往是最好的窗口。曾经,有个别公务员的家庭暴力引发社会的强烈谴责,原因就在于我们对公职人员的道德标准有更高期待。若连自己的父母都不善待,又怎能尽职履责、服务公众?反过来讲,肯低下头为父母洗脚的形象,不仅向公众传递可靠、可信任的信号,更可以成为效仿的对象。这个意义上说,几张暖意盈盈的照片比刻板教条的道德训诫,显然容易让人更“买账”。

    当然,德不同于法的关键一条,就是非强制性,实现的手段方式更多注重软性的倡导。有人提出来,机关对干部的道德规范还是要多引导、多教育。

    “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对父母的孝道,不仅是个人的小事,也关乎立身、处事的根与本。每一级党委政府都该把孝道的培育、道德的涵养、核心价值观的塑造作为工作重点,并在实践中反复探索工作的策略。尤其是面对互联网时代纷繁芜杂的舆论场,如何润物无声、“不战而屈人之兵”提升“软”道德,真是一场硬考试。(洪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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