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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不能有“余权”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02-24 08:21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年来,个别领导干部退休后仍恋“余权”,没有守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利用“余热”公然违纪,最终晚节不保。从江苏省委原秘书长赵少麟,到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原副巡视员王世坤,都是典型的反面案例。

    领导干部的权力是随着卸任退休而自然离去的,不能有“余权”,更不能用退休后留下的权力影响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但凡当过领导,尤其有过在关键领导岗位工作的经历,退休以后就没有一点影响力,那也并不现实。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领导干部如何正确对待自己退休以后尚存的权力影响。

    面对退休以后的权力影响,不同的领导干部自有不同的想法和行为。有的退休以后依然私欲膨胀,到处伸手;有的为弥补自己在任时为“避嫌”带来的种种缺憾,便利用自己早就编织的官场网络,上演一个个“封妻荫子、鸡犬升天”的神剧;更有甚者,以为自己已不在官场,谁也管不着,因而口无遮拦公然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甚至妄议中央,干涉干扰本地本单位的有关决策事宜。凡此等等,不仅严重影响其个人形象,也助推了歪风邪气的滋长,最终影响党的整体形象。

    领导干部退休了,但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不受任何纪律、法规的约束。退休的党员领导干部依然还是一名共产党员。而共产党员是没有退休的,必须一辈子按党章要求严格履行作为共产党员的义务。领导干部退休了,却做台上台下言行不一的“两面人”,热衷于做群众的“尾巴”,甚至连普通群众的觉悟都不如,群众就会抛弃你,组织就不会放过你。

    各级组织要结合各地实际,在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有的放矢,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相关要求。对个别置若罔闻、我行我素而严重违反党纪国法者,必须从严查处,以此惊醒抱幻想者:反腐没有禁区,退休也不是违法违纪的避风港。

    ——摘自《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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