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变化与应对

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新情况与新问题。高校不仅是教学、科研的结合体,更是教学、科研、开发合作、社会办学、社会服务的综合体。近些年来,高校大多处于大改革和大发展时期,规模越来越大,掌握的公共资源越来越多,而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高校中的“关键少数”牢牢控制着人、财、物的决策权和项目的审批权,在“利益亚文化”与“权力潜规则”的侵蚀下,极易将集体领导变为个人专断,“权力寻租”、任性用权等腐败现象高发。高校不是世外桃源,和其他领域的反腐败工作一样,需要常抓不懈。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如何遏制高校腐败势头,已成为社会热切关注、中央高度重视的一大焦点。对此我们必须进行科学分析和理性思考,找到预防和遏制高校腐败的有效对策。
一、认识新常态,准确把握高校腐败的新特点
“新常态”的概念最早由美国太平洋基金管理公司总裁埃里安提出,原是指国际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低速、长期的恢复性增长过程。从字面上看,新常态:“新”就是“有异于旧质”;“常态”就是固有的状态。总而言之“新常态”是对一种发展状态的客观表述,是不同以往的、相对稳定的一种状态,是一个全面、持久、深刻变化的时期,也是一个优化、调整、转型、升级并行的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呈现出一系列新常态,主要有经济新常态、从严治党新常态、社会治理新常态、文化强国新常态、生态文明新常态等等。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成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管党治党的新风貌,是新形势下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伟大创造。从严治党新常态是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在高校跨越式发展主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巩固从严治党的新常态的同时,高校的反腐倡廉工作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1.从腐败的趋势来看,高校违纪违法案件正在不断地增长,呈上升趋势。2014年,据中纪委网站和媒体公开报道信息统计,至少有39名高校领导被立案调查。2015年1月至6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26人次高校领导干部,19人次被宣布接受调查,7人次被宣布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或“双开”),引起社会上的强烈关注。
2.从腐败的主体来看,一是由单一犯罪向群体犯罪发展。腐败分子彼此勾结,结成利益攻守同盟,造成权力之间的互补关系。上下级“扎堆腐败”以及“夫妻搭档、师生同伙”等“集体腐败”屡见不鲜。二是由“关键的少数”向多元化扩散。高校腐败和不正之风的行为主体正逐渐从中、高层领导蔓延到一般干部与普通教师。近年来,多名院士、大学教授因陷科研经费腐败丑闻被查,高校腐败和不正之风不再只是领导干部的问题。
3.从腐败的部位来看,由相对集中向复杂多变的领域发展。高校腐败发生的领域从过去相对集中的基建、招生和采购三大“腐败病灶”开始向科研、教学、管理和作风等领域扩展。总的来看,基建、招生、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使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违纪违法案件呈易发多发态势;办学行为不够规范,违规招生、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存在;学风不正,弄虚作假、诚信缺失等问题时有发生。
4. 从腐败的类型来看,贪污受贿、渎职居多,伴以学术不端和违反社会公德等。发生在高校管钱、管物的部门和校办企业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滥发私分钱物等经济类腐败仍占多数,但发生在招生、考试、收费、评比等活动中的腐败行为以及在高校学术运作和管理活动中存在的腐败行为也不容忽视。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因侵吞科研经费被批捕。据媒体报道,李宁在“出事”前开办了多家企业,并通过这些企业“借壳套现”,骗取大量科研经费。
5.从腐败的手段来看,由传统方式向更为隐蔽、智能的方式发展。在高校腐败行为中很多违法乱纪行为都有看似合法的遮羞布,常见形式有回扣、提成、好处费等等;比较隐蔽的诸如咨询费、顾问费、考察费等。高校腐败大多是利用岗位特点,小额、多次贪污受贿,或者是利用制度漏洞长期作案。同时,除传统的赠送礼品、礼金外,现在还出现了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形式的腐败,更为智能和隐蔽。
6.从腐败的影响来看,易传播和炒作,危害深远。高校违法乱纪现象已不简单是高校内部的违规操作,校内腐败与校外腐败已形成了深度融合,影响更广,危害更大。尤其是由于互联网的普及和介入,高校腐败不但影响学校人才培养的功能和质量,影响师生切身利益,而且严重破坏了学校的形象和声誉,严重制约学校改革和发展。
二、对照新常态,简析高校腐败问题的成因
分析高校腐败产生的原因,我想既有社会上不良思潮、不良陋习和不良商家多方鼓吹、多面夹击等社会大环境影响的外在因素,也有办学自主权与责任的不对称,管理中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高校行政化、领导权力过大且缺少有效监督等内在原因,还有违纪者放松世界观改造、心理失衡状态下经不起各种诱惑、急功近利与侥幸心理严重、法律意识淡薄与职业行为失控等主观原因。概括起来就是:部分干部理想信念缺失;腐败防治制度执行不力;腐败防治监督力度不够;腐败防治资源整合不力等。
三、构建新常态,改进和加强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度思考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高校贪腐现象难以杜绝,纪检监察工作愈加艰巨、复杂将成为新常态。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制度与方法策略会在实践中不断磨合与完善将成为新常态,高校纪检监察队伍的自我提高、自我净化将成为新常态。针对新形势和新变化,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转变旧思维,适应新常态,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五方面入手,提升新常态下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1.惩爱并举,干部成长是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终极旨归。纪检监察工作在人们思维定势中习惯性认为就是查处人、惩处人,与关心爱护干部似乎格格不入或背道而驰。但我认为,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有其特殊性,监督的本意更多的应该是关爱和保护。通过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让党员干部和普通教师知法守纪讲规矩,清楚红线,守住底线,全身心投入教学科研和服务,更好发挥教书育人作用。因此,在工作中更要积极支持、理解创新者、改革者,教育、帮助失误犯错者,体现主动性与人性化。真正做到理解人、教育人、帮助人,特别是让受到处分的同志从心底里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能够理智地接受处分意见,自觉地回归到工作的正轨之中,不背上任何精神上的思想上的工作上的包袱,甚至做到不恨你、不骂你,达至理解你、感激你、支持你。这样,既有效促进了党员干部勤廉从政,又有效提升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贴心服务水平。这应该是我们纪检监察工作的最高境界与毕生追求。
2.标本兼治,服务到位是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前置条件。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当前纪检监察的主要职责,也是治标的必然要求,但我认为服务是主要职能实施的根本前提,是治本的必由之路。服务内涵主要体现在学校中心工作、重要工作、师生员工的日常工作。服务到位了,监督、执纪、问责就轻松多了;服务到位了,工作的对立面就少了,学校整体发展的和谐局面也将日趋形成。其实要求人们遵守的法纪条规所蕴含的基本精神理念本身来源并形成于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实践,也只有回归到日常工作生活中去才能更有效地指导和引领人们的工作生活实践行为。为此,对比较严重和突出的问题,必须及时研究,抓紧解决;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与预防;对制度制定与实施,要重在落实、注重实效;对宣传教育工作,要以大家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开展。
3.刚柔相济,制度至上是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保障。从当前教育系统发生的一些问题来看,虽然均有个人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原因,但客观上与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很大关系。特别是制度的与时俱进不够,制度的废、改、立不及时,制度的执行力不强等。从目前高校制度建设来看,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校务公开、“三重一大”制度、集体采购与招投标制度等等都比较完善。但由于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的特点,故制度的执行要注意规章制度的系统配套与相互衔接、相互照应。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在管理制度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努力从内部管理、监督制约、制度建设等方面积极提出具有前瞻性、治本性措施,建立健全内部防范机制。从我省高校的情况而言,我认为制度建设方面有一项工作值得重点推进与加强,就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以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督查的关节点转变到对各单位部门履职的监督上,有效化解权力运行风险,减少腐败行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此项工作一旦完善,对高校各部门、各项工作都具有全局性、全程性、全面性的指导意义,也将为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大大减负,且将释放巨大的教育正能量,真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学校发展、日常管理统筹有度、有序。
4.点面结合,全面覆盖是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应有挑战。一谈到纪检监察工作,大家普遍认为只与领导干部相关,只与共产党员有关,与普通老师、普通员工、广大学生无关。这是一种狭隘的工作理念,也是当前我们纪检监察工作的薄弱环节。我认为当前高校反腐败工作在领导层面与党员层面已经有了共识,且也成了新常态。但高校的特殊性在于人多面广、影响深远,甚至影响到今后各个行业、各种人群。为此,在老师、学生层面,我们要着力抓好诚信修身和廉洁文化进校园等教育活动,把廉政建设与教育覆盖到他们的日常教书育人之中、寓于他们的课堂教学之中。要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来抓早、抓小、抓实,真正做到从源头上消除腐败的土壤,也从长远上做到真正的“治本”。
5.扶引互补,队伍素质是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最大瓶颈。当前纪检监察队伍明显呈现少、老、散等特点,特别是在业务工作上教育感化能力弱、办案能力不强,通常局限于被动地运用党纪条规处理人,对上级文件精神与要求应付式地传达到人,工作开展年年岁岁大同小异等等。我认为在新形势下,我们要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常态,一是要配备强有力的队伍,不能再是边角余料,这是工作基础;二是要加大业务能力与水平提升的培训,这是基本要求;三是要引导干部主动分析问题、找准案发规律、乐于教育帮助、善于风险化解,这是专业素养。特别是第三点难以做到,这就要求我们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主动地思考工作,结合每个学校的实际情况,富有特色地开展工作。(作者系湖南科技学院纪委书记 彭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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