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部门立法要跳出“小圈子”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04-21 08:08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印发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通知提出,立法工作要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和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要防止借改革之名通过立法为本单位、本系统扩张权力或推诿责任,防止立法成为“要照顾”“争优惠”的“政策洼地”。国务院各部门起草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要急群众之所急,急大局之所急,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不能为自己服务。

    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需要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法律体系来做保障。如何有效地发挥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作用,立法过程中的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是前提和基础。

    在政府部门的立法工作中,“不存私心”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掺杂自身利益,很容易“跑偏走歪”,陷入为部门利益“代言”的泥淖之中,不仅辜负群众对政府的信任,也必将影响改革进程。国务院出台《通知》,对部门立法进行规范和约束,引导立法部门跳出利益“小圈子”,摆脱“争优惠”的“小思维”,主动融入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增强民生福利福祉的大局中,把群众所急所想所需作为立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如此价值引导下制定的法律法规,才能真正起到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作用。(胡夫)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