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面前要敢于突出“我”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05-31 07:56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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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到某村调研,发现村支书在介绍村里成绩时,一直强调“我们”,比如,我们带领大伙修了路、架了桥等。可提到村里存在的某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时,他却主动担起“我”的责任,首先进行自我批评。
“我”和“我们”,虽一字之差,但意义却不同。对于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班子一把手来说,工作中的成绩,虽包含了“我”个人的努力,但更凝结了集体的智慧与汗水。而工作中的问题,即便是别人的失误,自己也负有不可推卸的主体责任。在荣誉面前,能够不提“我”,是一种谦逊姿态;在问题面前,敢于突出“我”,体现的是担当精神。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却喜欢揽功推过。在汇报工作时,提及成绩,就强调“我”的功劳;出现问题,却不从自身找原因,甚至把责任往外推,不敢担当、不愿负责。
正确使用“我”与“我们”,需要党员干部摆正个人在集体中的位置,找准角色定位。一方面,鱼不能离水,雁不能离群。在任何一个地方和单位,工作的推进和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集体的团结一致与民主决策。因此,在荣誉面前,党员领导干部应多说“我们”,乐于肯定他人的成绩;而对于工作中的失误,应勇于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不可贪功诿过、文过饰非。另一方面,党员领导干部不能将自己特殊化,应时刻将“我”放到“我们”之中,多做实事、少争功,才能促进事业的发展、个人的进步。(赖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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