侥幸是走上歧路的帮凶

在听闻省委巡视组了解问题的风声后,便四处谋求应对“良方”;与下属紧锣密鼓地订立攻守同盟,在家中开辟“预演”场地,进行各种“模拟训练”;黔驴技穷之际,鼓励自己要坚持到最后,哪怕“挺上两三个月,抵坐三五年牢”。这一切自以为天衣无缝的“攻守心得”最终被执纪人员一一破解,受到应有的惩处——这是日前媒体披露的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詹东林对抗组织调查的行动轨迹。
纵观詹东林的对抗行为,他原本试图通过以假乱真,制造障碍,达到规避处分的目的,可无论怎样入情入景的“表演”,在纪检机关面前都不过是演戏的套路而已,技止此耳。不用忏悔的泪水为自己“卸妆”,不用忠诚之心净化心灵的污浊,是侥幸心理成了詹东林走上对抗组织调查歧路的帮凶。
詹东林信奉的“挺上两三个月,抵坐三五年牢”的心理,在部分选择对抗组织调查的违纪干部中具有一定典型性。他们的心理预期,不过是认为咬咬牙挺过去,想想招躲过去,就能求得平安无事。而大量案例表明,在证据面前,心存侥幸,任何“攻守心得”都不堪一击,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休止符。我们党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思感、顽强的意志品质,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抓反腐败工作。而一些违纪者如井蛙观天,仍不识大势,心存侥幸,对前车之鉴视而不见,玩弄伎俩对抗调查。如此执迷不悟,最终害的只能是自己。
亡羊补牢,迷途知返。惩处是为了挽救违纪党员干部,教育他们珍惜组织给予的机会,感悟组织的用心良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体现在严治上,也体现在治病救人上。比如条例明确规定,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而对抗调查,则如悬崖策马,必跌深渊。
詹东林的案例再次证明,如果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深刻反思所犯下的错误,悬崖勒马,对违纪党员干部来说,仍有重走人生路,收获另一番天地的机会。而选择对抗组织调查,对劝阻置若罔闻,一错再错地走下去,与党的要求背道而驰,受到惩处定是必然。(柏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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