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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宏有:聚焦主业 当好“四员” 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职能作用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7-11 15:28 来源:三湘风纪网

    省纪委派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以下简称“驻厅纪检组”),是我省首批新设的7家综合派驻机构之一。新机构、新职能是驻厅纪检组面临的新课题、新挑战。组建半年来,驻厅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找准角色定位,努力当好“四员”(辅导员、护航员、监督员和裁判员),积极探索派驻纪检组工作新机制和新模式。

    一、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辅导员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各归口监督单位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该如何更好履行主体责任,党员干部如何进一步遵章守纪,驻厅纪检组努力发挥着辅导员的作用。

    1.自正其身,树模范之形。“己不正,焉能正人?”当前,驻厅纪检组正处于改革初期阶段,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着力补业务课、树纪检魂。一是做学习的先锋。驻厅纪检组推出“周一业务学习日”制度,每周一上午,全组干部集中学习业务。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全体纪检干部“轮流上阵当讲师,考业务是否熟练运用;临场点将答问题,考知识是否刻印心上;逐一发言谈体会,考理论是否真正理解”。截至目前,已开展集中学习24次,切实掌握了纪检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单子、尺子和鞭子。二是做守纪的模范。打铁还需自身硬。驻厅纪检组要求全体纪检干部必须忠诚、干净、担当,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慎始慎微,守住底线。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干部首先要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纪检干部坚决不能做。三是做履职的标兵。“监督责任”履行的质量直接关系“主体责任”履行的好坏,落实“两个责任”缺一不可。驻厅纪检组积极深化“三转”,启动了新的管理运行机制,通过制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问题线索处置实施细则》等,明确了工作内容、程序和要求,做到了有章可循、有责必行的工作新模式。

    2.答疑解惑,行教化之事。纪检体制改革后,特别是在各单位机关纪委尚未成立的情况下,派驻纪检组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对归口监督单位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做好释疑解惑工作。一是走上廉政党课讲台。一场生动鲜活的演讲,在效果和影响力上要远胜于一次默默无声的学习。今年以来,纪检组长先后在省信访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深入浅出地讲述了《牵住“牛鼻子”,种好“责任田”,让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的廉政党课,使归口监督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明确了主体责任是什么,为什么要履行主体责任,以及如何履行主体责任,深受欢迎。二是打造《廉政窗》阵地。开展宣传教育,必须强化阵地意识。驻厅纪检组改版创刊《廉政窗》简报,开辟出权威传声、工作动态、以案说纪等专栏,以解疑答惑、案例释纪、廉政文艺作品等形象地解读党纪条规,每月两期,受到归口监督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的普遍好评。三是创建“互联网+”模式。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线上教育正在逐步推动党风廉政教育形成新的格局。驻厅纪检组顺势而为,探索运用“互联网+”模式,借助廉政QQ群、微信公众号、驻在部门内网廉政专栏等平台,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3.咬耳扯袖,尽提醒之责。当好“辅导员”,还必须拿起批评和监督的武器。驻厅纪检组以“廉政谈话”为抓手,给归口监督单位上紧“发条”,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紧迫感。一是抓疑点,进行警示性谈话。主要是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批评教育。如有群众反映省信访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少数干部存在庸政懒政现象,自律不严但又不构成违纪,驻厅纪检组责成归口监督单位党组个别提醒,通过谈心教育,将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二是抓重点,进行提示性谈话。主要是针对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指出存在风险点,提醒主要负责人。同时对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及重点培养对象,提醒其自觉加强风险防控,廉洁自律,防止腐败问题发生。春节刚过,纪检组长就逐一与驻在部门接待办、行管办、督查室等重要处室主要负责人开展了谈话。三是抓节点,进行指导性谈话。主要是在节假日、婚丧嫁娶、子女入学等时间节点,针对容易发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情况,及时指导,抓早抓小。针对违规发放节假日津补贴和值班加班费问题,驻厅纪检组及时提醒了有关单位或职能处室负责人。

    二、当好党员干事创业的护航员

    一个党员干部的发展进步,就如一艘小船在大海中航行,容易迷失方向,遭遇风浪。驻厅纪检组着力当好护航员,准确运用党纪党规,为其保驾护航,确保其不偏航,不翻船,稳步前进。

    1.健全监控机制,着力引导航向。好的机制是事业发展的保证。要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更好地为各项事业的改革发展服务,就必须在建立和完善运行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健全自我监控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引导、教育、警示、规范党员干部个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增强党员干部依纪依法行政,按章办事的自觉意识。一段时间以来,针对纪检体制改革新情况,驻厅纪检组分别提醒归口监督单位建立新机制,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新的服务机制,如成立机关纪委等。二是健全群众监控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公开公示手段,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如省政府办公厅党组决策事项在厅内网公开,并开设“财务公开公示专栏”,使党员干部行使权力受到有效监督。三是健全程序监控机制。通过完善各种工作程序,减少和消除“监督真空”,使党员干部在科学周密的程序制度面前不能滥用权力。如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抓住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限定好权力边界,通过公开决策程序、办事规则、办事结果、纪检监察全过程跟踪等方式,约束权力。

    2.防控廉政风险,破除前行阻力。保持住了航向只是事业前行的第一步。要想乘风破浪而行,还必须时时做好安全预警防范,防控可能存在的风险,不断消除前行的阻力。一是及时预警防范,自我修正。主要通过日常的监督检查,做好上传下达,抓贯彻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正。驻厅纪检组及时传达省纪委发出的有关单位违纪情况通报,随时提醒归口监督单位,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禁踩红线,守住底线。二是排查廉政风险,防触暗礁。主要是围绕重点岗位、重点工作,分析排查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时采取提示、谈话等形式,及时发出廉政预警,研究制定防范化解办法,防微杜渐,对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年初,积极协助省政府办公厅查找廉政风险点100余个,增强风险防控的针对性。其他归口监督单位也对照职能职责,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逐步建立起各具特色、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三是防止谣言诋毁,破除浊浪。驻厅纪检组坚持公平公正,及时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诉,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权利。同时,对党员干部检举反映失实的给予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追究责任,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如上半年,驻厅纪检组及时了结了某归口监督单位个别干部的举报,保障了党员干部的正当权益。

    3.鼓励开拓创新,增强发展动力。驻厅纪检组不仅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闯劲,同时为他们推介先进经验,学以致用。一方面探索“容错机制”,保护创新干劲。驻厅纪检组抓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深刻内涵,积极探索容错和纠错机制。通过走访调研,初步了解了10个归口监督单位的工作性质、基本情况,发现他们有一个突出的共同点就是为省政府决策提供支持和咨询服务,主要拥有调查研究权、信息报送权、情况反映权、决策建议权等权力和政治影响力,他们的工作也是最富于创新性的工作。为此,在开展监督执纪时,驻厅纪检组鼓励有关单位大胆创新,先行先试,敢于探索新的发展经验,为他们开展调查研究营造宽松的环境。另一方面推广先进经验,激发干事活力。驻厅纪检组在监督检查中,注意总结各归口监督单位的工作经验,特别是发现其工作中的亮点,并进行推广。

    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员

    实行综合派驻后,驻厅纪检组归口监督单位多达10家,与之相比,纪检组干部力量严重不足,人少事多任务重,如何确保监督到位,是一项重大挑战。只有全面了解各单位的工作性质和职能等基本情况,全面了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才能及时掌握各单位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才能及时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的问题线索。为此,驻厅纪检组根据自身特点,创造性地推行三种监督检查方式,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

    1.开展定期监督检查,做好“政治体检”。定期的健康检查,有利于每个机体的良性运行。定期监督检查,主要采取巡检方式,每年1-2次进驻受检单位,重点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防控廉政风险点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就是有效的政治体检。一是制定实施方案,规范工作程序。通过专门制定《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将“巡检”分成调研准备阶段、现场检查阶段、意见反馈阶段和整改落实等四个阶段,,每个受检单位3个月,每一阶段对具体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都进行了明确要求,确保“巡检”稳步实施。二是整合工作力量,成立领导小组。一方面做好前期沟通,要求受检单位有关处室做好基础性工作;另一方面以本组纪检干部为主,抽调其他归口监督单位纪检干部,成立巡检工作领导小组。巡检工作由纪检组组长带队,合理分工,各负其责。三是畅通诉求渠道,全面掌握情况。巡检组通过民主测评、设置举报箱、个别谈话、下发征求意见表等形式收集群众意见和问题线索。特别是通过开展一对一的个别谈话,当面听取意见,全面掌握了受检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四是汇总分类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巡检组通过收集汇总意见建议,并根据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八个具体方面进行分类、提炼,对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或突出的有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上半年,驻厅纪检组已完成对省信访局和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巡检现场检查工作。

    2.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做好“保健督导”。每个机体的良性运行还需日常的保健。日常监督检查主要以自查上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参与述职述廉会议和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对归口监督单位执行六大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等方面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就是常态化的健康督导。一是上传下达,做好部署。按照省纪委有关要求,驻厅纪检组对上级要求贯彻落实的重要精神和工作事项,结合归口监督单位特点,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同时,通过印发文件通知,召开工作会议,或以电话沟通布置等方式,及时传达落实。二是自查上报,督促完成。驻厅纪检组对归口监督单位提出了严格的工作要求,对凡是部署的工作都有内容要求、时间节点、明确目标和落实范围,全面督促落实。对延时完成或未按时上报的,驻厅纪检组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三是明察暗访,督导抽查。一方面是针对“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情况,结合节假日开展明察暗访。另一方面是采取督导抽查的方式,随时掌握归口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执行情况,发现执行中的倾向性问题,通过现场督导,及时制止,指导有关单位落实。2016年春节、“五一”等节庆期间,驻厅纪检组联合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和天心区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3次。

    3.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做好“专科问诊”。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专项监督检查就是专科问诊,对症治疗。一是把握针对性,开展点穴式核查。专项监督检查主要采取实地取证、调查核实等方式,重点对上级机关、领导交办核查的有关事项,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检查。3月份,驻厅纪检组启动了对省政府驻海南办事处组织退休干部公款旅游问题的专项调查。二是注重互补性,做好工作衔接。专项监督检查是定期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的有益补充,日常或定期监督检查所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等方面情况将作为专项监督检查的一项重点内容。在实际工作中,驻厅纪检组参考了定期监督检查的工作方式,通过制定《专项监督检查方案》,也明确了工作阶段、工作力量和工作程序。三是突出预见性,科学指导工作。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或电话网络反映的群体性、倾向性问题。对这类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具有预见性和指导性。纪检组力求及时处理,防止违纪现象的发生、蔓延和扩大。同时,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进行调查研究,把握发生规律,综合考虑政治生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问责处理意见,以供归口监督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时作为参考。如违规发放节假日值班费的问题。

     四、当好违纪责任认定的裁判员

    纪检体制改革后,驻厅纪检组彻底摒弃了“运动员”的身份,专门当好“裁判员”,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党规行为进行评判裁定,维护和捍卫党纪党规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1.列出问责清单,确立执纪规则。一个好裁判,首先确立好标准和规则。一是明确问责原则。纪检组不是党内的“公检法”,不能满脑子大案要案,不能只管‘极少数’,监督执纪必须冲着纪律去。为此,驻厅纪检组找准定位,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原则,抓早抓小,将反腐败的关口前移,把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重中之重,落实落细。二是明确问责对象。凡是违反党纪党规的综合监督单位的党组和党员干部,都是监督执纪问责的对象。其重点审查的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尤其是突出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三是明确问责内容。驻厅纪检组走出以往对于党员干部的纪律审查往往侧重关注廉洁纪律,以查处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案件为主的思想误区。突出政治性,将违反“六大纪律”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问责重点。

    2.注重宽严相济,确保治病救人。驻厅纪检组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把握问责尺度和执纪方式,关心和挽救干部。一是善用组织处理。驻厅纪检组将组织处理作为与纪律处分优势互补的执纪手段,实施惩戒和教育。如对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一般采取组织处理方式;仅给予纪律处分还不足以发挥惩戒作用的,建议对违纪人采取免职、调离岗位等组织处理措施;对按照规定可给予党纪上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具有减轻处分情节的,不再给予纪律处分。二是注重形态转化。驻厅纪检组积极把握政策、主动作为,创造环境,提供条件,实现形态转化。如对党员干部问题性质轻微、又主动改过的,本来属于轻处分的,就放在红脸出汗里面去解决;对问题性质比较严重的党员,给他机会,如果态度好,能向组织讲清问题,从轻处理;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人,在严肃惩戒的同时,如果其认错深刻,纠正错误迅速彻底,也可加以挽救。同样,对于平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得好,安排部署、制度建设、廉政谈话、监督检查等工作都做得很到位的党组,在实际执纪问责时,也会酌情考虑从轻、减轻,直至免责。三是着力快查快办。严格按照“五类标准”,加强问题线索研究处置,完善快查快办机制,力争实现问题线索“零暂存”目标。上半年,驻厅纪检组共收到问题线索19件,按照快查快办、集体排查、规范处置的原则,了结9起,初核14起,谈话函询4起,立案调查2起。

    3.强化成果运用,树立党纪权威。驻厅纪检组注重监督执纪成果的运用,树立党纪党规的权威性。一是廉政意见的签署。领导干部提拔重用,或是调整到重要岗位的时,廉政意见签署的主要内容为某某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在其直接管辖范围内,是否存在集体或党员干部违纪行为被追责情况;自身是否有违反“六大纪律”的行为;是否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是否存在待查的问题线索。二是廉政评价的依据。在对年度综合监督单位党组集体和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评估,对年度评先评优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廉政评分、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人员的推选,监督执纪问责的成果都将成为重要参考。三是警示教育的素材。凡是查处的违纪行为,问责一个,通报一个,警醒一片。凡是典型的违纪行为和严重的违纪案例,解剖分析,总结反思,深入开展以案释纪、以案立威的廉政宣传教育。(作者系省纪委派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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