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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1-15 11:29 来源:三湘风纪网

杨鑫铨

 

  全面从严治党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抓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管党治党提升到了国家发展战略的新高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党的历史上首次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的中央全会,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这次全会对管党治党作出新部署,巩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治国理政总方略的地位,也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篇章。

  一、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是我们党的一贯认识和重要方针,在十八大后不仅得到继承和发扬,而且得到丰富和发展,这集中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战略上。4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履新伊始,就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打铁还需自身硬”,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人民作出庄严承诺。2年前,在江苏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在“从严治党”之前加上“全面”两字,展现出党中央的远见卓识和使命担当,也完整勾画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几年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相继就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了专题研究,这次六中全会再以制定修订两个文件为重点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党中央根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全会议题的一个整体设计,也是党中央管党治党提升到了国家发展战略的新高度,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的新部署。

  湖南省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新安排。11月4日审议通过的《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意见》(下简称《意见》)与中央精神逐条对标,紧密结合湖南管党治党实践,突出问题导向,充分彰显了省委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这既是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在湖南落地生根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宣言。

  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前夕热播的《永远在路上》,既生动展示了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巨大成绩,也有力佐证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必要性、重要性与紧迫性,更折射出党中央一往无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与使命担当。特别是老虎苍蝇一起打、巡视全覆盖与派驻监督全覆盖等鲜活实践,让广大干部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有真真切切、实实在在之感。

  “业可进而不可退,气可鼓而不可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打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战役。全会审议通过了两项基础性的党内法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下简称《准则》和《条例》),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强音,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总动员。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省委出台《意见》,部署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标致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已经启航。

  三、依规管党治党的新发展

  “小智治事,大智立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仅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而且明确提出“制度治党”与“依规治党”,抓住了管党治党的要害。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准则》和《条例》这两部党内法规,是依规管党治党的又一新发展。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据报道,近4年时间里,中央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有50余部,超过现行15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的三分之一。由中央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内法规,十八大后唯有《准则》和《条例》。从名称上看,党内法规有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之分,不同名称的党内法规位阶有所不同,这两部法规是位阶仅次于《党章》的基础性党内法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严起。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党内政治生活与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名称中冠以高位阶的“准则”与“条例”,也说明了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的极端重要性。与时俱进地构建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体系与党内监督制度体系,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加坚实有力的新制度武器,彰显了党中央把依规管党治党提到了一个新高度。

  四、依规管党治党的新实践

  规矩不会自成方圆,贵在执行,重在实践。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准则》和《条例》的正式施行,开启了管党治党的新实践。制度武器的威力是否强大只有在执行中方能显现,制度利剑是否锐利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检验。在依规管党治党的新实践中,无论是贯彻《准则》,还是落实《条例》,都必须立起执纪从严这个“有力支点”,才能使依规管党治党的新实践在湖南落地生根。

  坚持执纪从严,关键是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省委《意见》要求,“党委(党组)书记要做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给纪律上发条、给制度通上电,各级党委就必须全面履行领导责任,肩负起主体责任,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让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各级纪委就必须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把自己摆进去,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省委《意见》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敢抓敢管、勇于监督,把执纪从严体现在每一次监督问责的实践中。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紧紧牵住落实“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把权力与义务、责任与担当对应统一起来,强化问责成为依规管党治党的鲜明特色。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以践行《准则》和《条例》为新起点,运用好新的制度利器,释放管党治党的制度优势,落实好省委《意见》精神。发挥纪委党内监督专责作用,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激荡起强大正能量,保持政治定力,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使我们党永葆先进性纯洁性,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坚强保障。(作者系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纪委书记,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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