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巡察全覆盖 推进监督向“最后一公里”延伸

“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怀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2016年5月芷江县巡察工作启动以来,通过“巡县延村、巡乡带村、专题巡村”等形式,向村级党组织延伸,有效打通了巡察监督 “最后一公里”。截止目前,巡察了9轮33个正科级县直单位、18个乡镇党委,延伸到村(社区)党组织206个(覆盖率达94.5%),共交办问题线索341起,立案127件,党纪政务处分114人,挽回经济损失1240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聚焦关键部门,力量下沉到村
把推动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聚焦点、着力点,对民生部门先巡先改,并延伸到村。
一是跟着决策部署查。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巡察看决策部署是否插到了底、落实到了村。如,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对原县环保局开展巡察,下沉到村,发现罗卜田乡马坡村加工厂污染环境严重,责成该局立即整改,关停了黑工厂,群众拍手称快。
二是跟着问题来源查。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信访焦点,确定对象,回应关切。如,通过信访梳理,群众对乡镇集镇违规建房反映强烈,我们马上进驻住建、国土等部门开展巡察,发现罗旧镇规划站站长肖某、镇居委会支部书记张某在建房审批中存在“权钱交易”,肖某被移送司法,张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三是跟着资金流向查。顺着民生部门的项目审批、资金流向,下到田间地头,实地查看资金项目落地情况。如,巡察原县农业局时,根据农机补贴发放情况顺藤摸瓜,发现原农机推广站站长李某伙同他人违规套取农机补贴,被县纪委立案6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收缴违纪资金98万元。
二、聚焦重点领域,重心下移到村
“巡察的方向在基层、重点在基层”。坚持将巡察的方向和重心放在乡镇,下移到村。
一是为政治纪律立威。把握政治属性,明确政治导向,让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基层立起来、实起来、强起来。如,在全县村(居)两委集中换届期间,“点穴式”巡察了岩桥镇石板溪村,发现该村存在党组织领导弱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淡化等问题,该村支部书记吴某和村主任黄某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县委、县纪委将该案件作为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案例全县通报,形成震慑,确保了换届风清气正。又如,巡察三道坑镇时,发现该镇农村党员田某丑化党的方针政策,采取配音秀诋毁扶贫工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增强了农村党员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
二是为脱贫攻坚把脉。对全县所有18个乡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巡乡带村全面覆盖,发现村级党组织问题190个、线索110条,查处村组干部147人。组建扶贫领域巡察整改督查小组开展 “回头看”,召回整改工作不力、群众不满意、工作不务实的驻村干部58人,调整20人,处理7人;发现三道坑镇五郎溪村廉洁扶贫先进典型1个。同时,对精准识别、项目实施、易地搬迁、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为我县通过评估验收、脱贫摘帽提供了坚强保障。
三是为作风建设树标。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导向,开展专题巡察,推动作风整治,让群众感受到党的关怀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如,“督查式”巡察了群众反应强烈的碧涌镇社区,发现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9类21个。县纪委以此为契机,开展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处置、大规范”专项整治,立案38件,处理45人,通报21起,追缴追回资金88.4万元,清退资金12.7万元。
三、聚焦长效机制,整改下延到村
“推进整改落实长效化,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制度完善、堵塞工作漏洞,实现巡察管长远见长效。
一是找准责任牵头人。针对整改工作中共性问题无人牵头、个性问题难以彻底,推行联点县级领导“三会一清一签”制(即:参加进驻动员会、列席五人小组汇报会、主持问题反馈暨整改推进会,县委常委会交办任务收清单,整改情况报告要签字);村级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上提一级,由乡镇党委领任务;严肃问责整改责任履行不力人员,约谈了单位负责人8名。
二是紧盯群众关心事。立足“巡察一个单位,整治一个领域,规范一个行当”,写好关心群众事的“后半篇文章”。如,针对巡察发现群众深恶痛绝的人情风问题,县纪委出台了《党员干部人情往来“十不准”》,在全县开展移风易俗,群众的人情少了,负担轻了,信访降了,脸上的笑容多了。又如,巡察原县卫计局时,发现村级卫生室违规输液的问题,推动了全县各级卫生机构规范医疗。再如,巡察县教育局时,发现学校违规征订教辅资料的问题,推动了中小学生教辅资料专项整治,清理各类征订的教辅资料涉及金额近6000万元。
三是筑牢风险防范墙。巡察整改的目的是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发现的县直部门、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实的问题,县委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对部分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扶贫工作队履职不当、帮扶责任人帮扶不实等问题,出台了《村(居)“两委”干部管理办法》、《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规定》、《扶贫结对帮扶问责办法》等;对群众惠农资金发放监管漏洞的问题,完善了“互联网+监督”信息平台,打造了乡(镇)、村网格化管理平台。(作者系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唐江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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