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施策推进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湖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聚焦影响案件质量的关键环节系统谋划、多维施策,以点带面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图为近日,该室围绕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程序手续等方面对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梳理总结。 邓智文 摄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首先体现在案件办理的高质量上。案件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职责使命,在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上发挥关键作用,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湖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坚守“政治之审”根本定位,以系统思维谋划、多维举措发力,聚焦案件质量提升关键环节,通过健全评查体系、强化制度规范、深化协同联动、锻造过硬队伍等综合施策,推动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审理保障。
突出政治统领作用,严肃纠正政治偏差。牢牢把握案件审理的政治属性,切实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将“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审”贯穿工作始终,聚焦政治忠诚、政治安全、政治责任、政治立场、党内政治生活,严查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强化政治监督、纠正政治偏差。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作为审理重中之重,精准识别、审慎研判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行为,严肃审核处理一批在生态环保、政府举债等领域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自行其是的党员领导干部。紧盯“七个有之”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突出问题,严肃审核处理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确保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剖析到位。强化案件审理干部政治忠诚教育,让坚持政治统领的理念始终深植于心、实践于行,不断提升案件审理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健全优化评查体系,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坚持问题导向,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优化“常规+专项+联合”评查机制。经常性开展日常案件质量评查,通过开展自查、逐案反馈和案件质量通报,对自办案件、市(州)报批备案案件严格把关;按年度制订案件质量专项评查计划,重点围绕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问责案件、申诉案件等开展多轮次专项评查;紧盯薄弱环节,将省管企业、省属高校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案件纳入省本级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实现对市(州)、派驻机构、企业和高校案件评查全覆盖。树牢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案件移送审理前,督促审查调查部门落实自查自评要求,压实前端质量责任,细化涵盖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管理等全要素的评查标准体系。强化评查成果运用,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个性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共性问题予以通报,举一反三堵塞漏洞,以评查结果推动案件办理质效提升。
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通过逐级推选、经验介绍、召开总结表彰会等方式选评一批精品案件,发挥精品案件示范引领作用。聚焦执纪执法工作中可能面临的问题,先后出台提前介入审理工作办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提出从宽处罚建议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推动案件审理工作规范有序、质效提升。围绕实践中遇到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等问题,制定放贷收息型违纪违法行为认定等取证工作指引,指导审查调查取证工作。省纪委监委注重凝聚反腐败工作合力,先后3次联合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行贿典型案例,精准认定行贿犯罪问题,形成有效震慑。丰富对下业务指导载体,更新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子网站版面,新增纪法适用、经验交流、法规速递板块,将典型案例、工作指引、调研成果、经验做法等及时发布,将其打造成解疑释惑、学习交流的重要平台。充分运用案件审理部门的“案例库”优势,深化执纪执法规律性认识,形成《关于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调查与思考》等一批调研成果,发挥决策参谋作用。
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强化案件审核把关。健全案件审理工作机制,通过制定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室务会规程、全省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审理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发挥制度保障作用。压实案件承办部门责任,将案件审核的关口前移,建立审查调查环节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印发《自办案件质量自查表》,案件承办部门建立证据审核员队伍,在案件移送审理前对在案证据先行内审把关;案件审理室对案件承办部门证据审核员开展业务指导,推动从源头把好质量关。完善涉案要素审核机制,将涉案人员处理意见、涉案财物处置意见建议纳入省纪委常委会议题研究范围,加强对涉案人员、涉案财物审核意见把关。建立常态化工作提示制度,针对工作中发现的共性疑难问题,如从宽处罚建议办理程序等,及时发布工作提示,有效指导工作实践。
健全法法衔接机制,畅通协作配合渠道。依托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制定职务犯罪案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办法,建立与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常态化的重大疑难复杂职务犯罪案件会商机制。构建监检法会商平台,建立监检法定期座谈机制,就指定管辖、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移送、反洗钱等工作进行会商,持续深化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顺畅衔接。推动监检法同堂培训,今年以来,围绕职务犯罪案件证据审查、定性处理、程序衔接等实务难点问题已召开2期监检法同堂培训班,邀请实务工作者和法学专家授课,促进法律理解统一和标准把握一致。
着力锻造审理铁军,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实施“以案代训”,抽调全省案件审理骨干人才库人员,参与重大案件审理和全省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持续选派市(州)、县(市、区)及派驻机构案件审理干部到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跟班学习,强化实战实训。加强专业化建设,动态更新省级案件审理骨干人才库,加强人才库人员培养,组织入库人员承担重点课题研究、参与相关制度文件起草。每年举办全省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围绕新形势新任务精准设置课程,邀请审查调查部门和检察机关、法院的业务骨干授课,开展分组学习研讨等活动,着力提升培训质效。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每月召开1次审理微讲堂、每季度召开1次纪检业务讲堂,靶向提升案件审理干部业务能力与综合素养。探索数字化赋能,对案件审理工作数字化转型进行探索,研究运用信息化手段辅助法规查询、类案推送、流程监控等工作,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效率与规范化水平。( 湖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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