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支部大会表决“难产”问题
给予党员纪律处分,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都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这既是党章的要求,也是保障党员合法权利、发扬党内民主、开展纪律教育的有效途径。
然而,在支部大会讨论过程中常常出现表决难的情况,有时是因为存在多种不同意见,无法取得共识;有时是因为部分党员拒不表态,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等等,直接影响办案效率和执纪权威。
正确处理支部大会表决“难产”问题,对于确保案件质量、保障党员权利,甚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这就需要注重调查分析研判,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可采取“五步工作法”。
第一步:认真分析原因。目前,有些党支部特别是农村党支部,党员老龄化、文化程度低的现象突出,并由此引发一系列问题:有的党员党性原则不强,“老好人”思想严重,怕得罪人;有的党员纪律意识淡薄,重利益轻纪律;有的党员自身也犯有类似错误,一味地为违纪党员辩解。另外,有些党支部内部存在小圈子,一些党员成为个别利益的代言人,一旦对违纪党员的处分触及小团体利益,他们便在支部大会上发表不负责任的意见。以上种种因素都可能最终导致支部大会表决“难产”。对此,一定要深入调研,走访党员群众,仔细查找支部大会表决“难产”的原因。
第二步:深入调查核实。在支部大会上,党员基于种种原因,可能会提出违纪党员不构成违纪或还涉及其他违纪的意见,对此应深入调查核实,查清事实,做到不枉不纵。一方面,要认真审核案件事实及证据,使认定的违纪事实有坚实的证据支撑;另一方面,要对党员反映的其他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党员公布,未发现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予以澄清,发现问题属实的应合并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步:开展专题研究。在深入调查核实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审理部门应综合案件查办情况及支部大会召开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和处理建议,及时向分管案件审理的领导汇报,并提请纪委常委会进行专题讨论研究。纪委常委会应进一步研究违纪党员的定性量纪问题,并讨论支部大会的召开情况及案件审理部门的处理建议,形成审议意见和处理方案。
第四步:进行思想教育。在纪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后,审理部门应根据决定加强与相关党组织或纪检组织的沟通,对支部党员特别是在支部大会上拒绝表态的党员开展思想教育工作。要重点加强纪律意识教育,教育党员严守党的纪律,坚持党性原则,反对宗派主义和小团体主义,敦促党员端正态度,严肃对待纪律处分。同时,还要引导党员共同学习党纪条规,并结合违纪事实,让党员对违纪行为的危害性以及违纪党员应受到的处分有更直观的判断和认识。
第五步:再开支部大会。对支部党员进行细致思想教育后,应及时再次组织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对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问题。再次组织召开支部大会要认真做好会前准备,提前通知支部的每一名党员,提高出席率,并可以邀请案件调查人员参加支部大会,让到会党员进一步了解案件调查情况。同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引导党员正确看待违纪事实,真诚对违纪党员进行帮助教育,并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另外,还要加强对突发情况的掌控和处理,确保第二次支部大会形成正确决议。
(作者单位:浙江省嘉善县纪委)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