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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出台三个《办法》推动村级事务管理规范化

编辑:黄建明 发表时间:2012-12-28 17:49 来源:未知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事务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该区出台了《赫山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暂行办法》、《赫山区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和《赫山区农村中小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分别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和农村中小型项目的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具体操作指南,是全区村级事务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操作性文件,对进一步完善村级事务管理相关制度,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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