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从“源头”为农民减负

一是落实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规定凡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必须经区减负办审核,中央、省、市明令取消的项目一律不准收取。同时,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涉农收费文件进行清理,规范向农民收费的范围、项目、标准。
二是落实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进一步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凡涉农收费项目均实行公示,由相关部门联合对公示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并根据相关政策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公示内容。把“公示制”与村务公开特别是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落实农村订阅报刊“限额制”。在认真做好党报党刊发行征订工作的同时,对于农村基层组织订阅报刊,采取自愿的原则,坚决杜绝强行或变象摊派行为,实行订阅报刊“限额制”,最高限额为1000元。
四是严格落实中小学收费“一费制”。规定每年春、秋两季开学期间,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全面实行“一费制”,并将“一费制”制成明白卡发放到每个学生和家长手中,同时在每个学期开学期间派出检查组深入到各学校进行检查。
五是落实农民负担“监督卡制”。要求各乡镇将农民享受的各种补贴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并确保100%发放到位,让农民充分了解收费的项目和享受的惠农政策,使负担卡真正成为农民负担与补贴情况的明白卡、农村政策的宣传卡和农民自我保护的维权卡。
六是落实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预防和处置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做到关口前移、防范于前。凡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发生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地方,该地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努力化解矛盾,控制事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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