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重拳出击打破案件超期困局
编辑:黄建明
发表时间:2012-12-28 18:23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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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凡超期案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的办案单位,年终一律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并与办案经费挂钩;办案人员因工作不力造成超期案件的,一律不得推荐提拔,且要追究相关责任。
二是重点沟通协调。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察局累计与县检察院、县法院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涉法涉诉案件进行了5次重点沟通,及时掌握司法机关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在充分听取其意见同时,积极同步开展案件调查工作。
三是督案主动出击。4-5月,由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带队,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检查室分管常委参加,对全县31个乡镇和10个县直单位的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上门督查。在全面摸清情况后,案管室每10天对办案单位进行电话督促,每周对案件审理室进行审理期限提醒。
四是审理提前介入。经集体研究,对于个别特殊案件,要求在案件检查室办案的同时,案件审理室也安排专人同步阅卷,做到在移送调查卷的同时案件审理工作能基本结束,在最大程度上缩短结案时间。
五是研究灵活机动。为避免因程序原因造成案件超期,慈利县纪委监察局决定每月初和23日前各召开1次常委会议,确保案件审理完后就可及时提交常委会议研究,同时也确保了案管室能及时将案件录入案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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