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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建设

编辑:预防腐败室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未知

 

为进一步拓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领域,促进非公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去年以来,长沙市纪委按照“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监督”的工作思路,选择在天心区探索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纪检组织网络和党内监督的全覆盖,有力促进一批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纪检监察工作,收到显著成效。

一、探索推进,开辟反腐倡廉新阵地

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中组建纪检组织工作方案》,从试点先行到全面铺开,积极探索非公企业纪检组织建设的途径和方法。一是组织设置合理化。积极构建纪委建在党委、纪检小组建在支部、指导员派驻企业的非公纪检组织网络。在党委建制的企业组建成立纪委,配备3名纪委委员,均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纪委书记由担任公司副总以上职务人员兼任;在党员人数20人以上支部建制的企业设立纪检小组,配备专职纪检委员;在党员人数20人以下支部建制的企业,选派纪检工作指导员。截至目前,天心区已建立非公企业纪委2个,配备专职纪检委员6名;成立纪检小组62个、配备专职纪检委员62名;采取由区纪委主抓、“两新”组织工委配合、街道党工委协管的模式,从区纪委、街道等单位中选拔90名优秀纪检干部,兼任纪检工作指导员。二是履行职能制度化。以制度化形式支持非公企业纪检组织全面履行职能,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非公企业纪检组织主要履行好五项职能,即履行好教育职能,协助企业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教育,通过对关键部位的企业中层干部开展重点教育和培训,迅速统一思想认识。履行好监督职能,负责监督企业党组织及其成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情况,监督企业党员经营管理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履行好保护职能,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护职工群众的利益;查处企业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保护企业的利益;监督企业的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保护国家的利益。履行好惩处职能,对非公企业中违反党的政策、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党员,按照党员纪律要求进行查处。履行好协调职能,加强与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行政领导班子等领导机构,人事、财务、审计等职能管理部门的沟通,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努力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三是工作运行规范化。把非公纪检组织工作阵地标准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配套硬指标进行落实。按照“八个一”标准建设规范化的工作阵地,即:“一间办公室、一台专用电脑、一台打印机、一组资料柜、一套办公桌椅、一部电话(与举报投诉电话合并)、一个意见建议箱、一套上墙制度”的。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即选派一名纪检工作指导员、进行一次业务知识培训、配送一套纪检工作书籍和电教资料、上好一堂纪检监察专题课。同时,由天心区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非公纪检组织开展纪律检查工作,为非公企业纪检组织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二、主动融入,拓展助推发展新作为

在工作方式上,积极探索“三融入”模式,促进企业管理和纪律约束的优势互补,助推企业发展。一是把纪检工作融入职工教育中,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进企业”活动,运用专题讲座、文化娱乐等形式,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增强党员宗旨意识、廉洁自律意识、遵纪守法意识。二是把纪检工作融入生产经营管理中,开辟履职通道,纪检组织负责人每月参加公司月度工作会议,围绕管理上的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对于在经营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及时提醒相关部门和人员,定期对生产经营、财务工作进行审计,让各项经营工作始终处于有效监督之下,确保工作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推动企业的稳定和谐发展。三是把纪检工作融入团队精神塑造中,大力提倡“诚信廉洁、依法经营”的企业经营管理理念,着力营造崇尚法治、遵循公德的企业文化,形成以诚信廉洁经营为核心的企业道德,为增强企业凝聚力起到助推作用。

三、履职尽责,实现三方满意新成效

非公企业纪检组织从“三个有利于”出发,强化作用发挥,实现“三方满意”,展现了非公企业纪检组织新形象。一是从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非公企业的贯彻和落实出发,通过加强对经营者以及党员职工的教育和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实现了国家、集体和组织满意。二是从有利于在企业职工内部形成爱岗敬业和奉公守纪的氛围出发,通过充分发挥企业职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实现企业负责人和股东满意。三是从有利于保护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群众的正当利益,通过协调企业与职工矛盾纠纷,教育和引导企业管理者尊重职工合法利益,实现了企业职工满意,营造了全社会共同预防腐败的氛围。(据长沙市纪委、天心区纪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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