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郴州市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2013年1月1日,《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正式实施。方案的出台旨在深化全市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统一的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范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促进公平竞争,预防业内腐败。

    根据《实施方案》规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照“管办分离、统一管理、透明高效、依法监督”的原则,整合建设工程类交易、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以及水利、交通基础设施属地管理建设项目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构建公正开放、竞争有序、服务到位、监管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体系。

    《实施方案》确定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市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市政府采购交易分中心、市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等三个分中心构成,公共资源交易的范围:一是按规定必须依法招标的建设工程类项目、水利建设类项目、电力建设类项目、交通基础设施类项目、环境保护类项目,以及政府采购和国土资源交易外的其他项目;二是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品目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限额标准以上100万元以下工程类招标采购;符合集中招标采购拟定的医疗设备、药品及卫生用品等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产权交易、公房招租及转让等;依法罚没物资的拍卖、出租车经营权转让,大型户外商业广告经营权、路桥和街道冠名权、特种行业经营权等交易;财政性资金或由政府借债,财政兜底的项目规划、工程咨询、评估、招标代理等服务性项目招标采购等。三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勘探和开采权的出让、国有(集体)产权和股权转让项目。

    根据“整合资源、规范管理、公平交易、预防腐败”的总体要求,按照“平台统一建设、项目统一进场、流程统一设置、信息统一发布、交易全程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框架模式,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统一、开放、透明、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交易各方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不断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

    《实施方案》要求,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建设节约型、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权力运行制约、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从建设法治郴州和诚信郴州的高度统一认识,积极转变职能,优化服务,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

    市公共资源交易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的领导责任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及时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搞好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矿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水利、交通基础设施等职能整合后的业务衔接。

    各级各部门要抓好《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学习和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全面了解《方案》要求和操作规程;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快完善各项硬件设施和制度配套,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市纪委监察局、市发改委等监管部门要组织抓好监督检查,督促《方案》落实到位。

    比如:市政府采购交易分中心自2011年11月18日挂牌成立以来,去年进入中心交易的政府采购交易事项共675项,交易总额8.96亿元,节约资金1.12亿元,节支率为11.1%;网上竞价完成交易项目3290批(次),中标金额1868.07万元,节约资金469.01万元,节支率为20%,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郴州市纪委宣教室 张贵付)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