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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三签三审”加强项目建设资金前置监督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加强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监管,桃源县纪委在支付程序上建立完善“三签三审”制度,提前介入监督项目建设资金支出真实性、程序合规性、依据完整性。

    “三签”即由项目单位的具体经办人、财务主管、分管领导逐个签字,三重把关支出的真实性、付款依据及进度;“三审”即由项目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县纪检监察人员签署监审意见、分管县级领导最终签署付款审批意见,全面核实程序的合规性、依据的完整性。

    “三签三审”制度实施以来,该县项目建设资金得以有效监督。2012年上半年,投资预算1.5亿元的县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正式启动,县纪委就对1588.35万元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实行前置监督,134.5万元项目资金提高了使用效率(其中,14万元违规变通处理拆迁资金得以限期纠正;暂停支付70万元安置房超进度工程款;拒付发票收款单位与合同单位不符款项23万元;对项目监理费27.5万元分摊不合理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就合同工签订、工程变更及项目结算提出相关建议。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项目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有效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受到干群一致好评。(桃源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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