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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严把“四关”确保“两规”期间办案安全

编辑:黄建明 发表时间:2013-01-08 10:36 来源:未知

        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把规范关。县纪委紧紧围绕办案期间人员管理、场所管理和综合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办案点管理制度体系。在办案点人员管理方面,制定了《办案点安全文明办案规定》、《办案陪护人员工作职责及工作纪律》等制度,细化办案期间办案人员、陪护人员等岗位职责;明确办案点不同场所的管理要求和注意事项;在办案点综合管理方面,制定出台《办案点办案期间进出管理规定》等规定,并针对办案期间外围环境、餐饮安全等方面要求,加强管理监督。严格实行集中领导制度、全天轮班制度、“四严禁一妥善”工作纪律制度、陪护对象情况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
        二是落实人员遴选制度,严把入口关。在选配陪护人员过程中,坚持将政治素质、应变能力和身体素质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从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和审查:从在职的纪检监察干部或者从事过纪检监察机关办案陪护工作的优先选配,年龄尽量在35岁以下。政治上可靠,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工作严谨细致,有较强的应变能力;身体素质良好;与被“两规”人员不存在应当回避的利害关系。
        三是突出综合业务学习,严把培训关。组织陪护人员集中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两规”、“两指”措施的规定,全面提高综合素质。结合以往办案经验教训和案发特点规律,定期举办专题研讨会,就与陪护有关的一些热点、敏感问题进行专门研讨,预设案情、诱导提示、剖析根源、研究对策、制定方案,以开阔陪护人员视野、思路,提高政策理论素养和法律法规水平。同时,还邀请医院的医务人员讲解医疗急救和护理常识,现场临摹,增强实用性和针对性,提高处置突发情况能力。
        四是强化工作目标管理,严把兑现关。明确陪护组长为陪护工作主要责任人,其他陪护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县纪委与办案组长、陪护人员签订工作责任状,陪护责任状除明确陪护期间的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和应急处理方式外,明确陪护人员的相关待遇。同时,每次陪护任务完成,以县纪委名义给陪护人员出具中肯的工作鉴定,发到陪护人员所在单位,存入其个人档案。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通过严格奖惩措施,调动了陪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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