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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出台十条规定严明会风文风

编辑:黄建明 发表时间:2013-01-08 10:38 来源:未知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干部作风,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近日,攸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十条规定》,内容涵盖会风文风,有力促进了全县会风文风的改进。
        严肃会风会纪。1、严格会议审批。未经“两办”审批并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一律不得召开要求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参加的会议,县级领导未经“两办”通知,不得参加部门一般性工作会议。2、简化会议程序,不发言的领导不坐主席台,所有的会议原则上不超过3人发言。3、除县委全会、政府全会、全县三级干部扩大会、人大、政协两会外,其他会议领导讲话一律不得念稿子。4、与会人员参加会议必须带笔和记录本。5、严禁迟到、早退、旷会、替会,不准在会场抽烟、嚼槟榔、来回走动、接听电话。6、对于无故不参加会议的一次给予通报批评,两次提交书面检讨,三次诫勉谈话,连续三次以上一律停职。
        严格文件管理。1、严格发文审批,未经“两办”审批并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所有部门一律不得发简报。2、严控文件篇幅。一般性文件不得超过3页纸,2000字,减少纸质文件,提倡少发文、发短文。3、所有的县直部门单位不得向乡镇党委、政府行文。4、加快文件流转,领导签发文件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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