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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区实施“三大机制” 提升机关效能

编辑:黄建明 发表时间:2013-01-08 10:40 来源:未知

        株洲市荷塘区实施联督联评、常态考核、公平奖惩“三大机制”,以考核奖惩为手段,以效能提升为目的,多部门联合,严格奖惩,形成一套完整的效能考核体系,有效促进效能提升。
        实施联督联评机制。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区政府办、区人社局认真履职,协同配合,形成了“多方联动、多方联督、多方联评”机制。通过明察暗访、聘请第三方监督员等多种形式加强督查,形成联督联评监管合力;采取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依照管理权限,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党纪条规、法律法规作出相应处理。全区上下形成了“转作风、提效能”的良好氛围。
        实施常态考核机制。制定常态考核办法,由区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突出考核的实时性、现场性和持续性。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效能进行阶段性评价,一季一考评,一季一通报,一季一奖惩。今年第一季度,全区75个部门(单位)的常态考核结果是一类16个、二类55个、三类4个。实现了定量与定性、动态与静态、平时与集中相结合,力争使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客观准确。
        实施公平奖惩机制。荷塘区将机关效能建设纳入各单位政绩考核、绩效考核、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以及政风行风测评,并与个人的年度考核、政绩考核奖金直接挂钩。对效能建设先进单位由区委、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先进个人给予提拔重用;对工作中出现的政令不畅、工作不实、效率不高、纪律不严等效能问题,视情节分别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直至免职、辞退等处理。今年来,有12名机关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而受到通报批评,28人被扣除部分常态考核奖金,5人被调整工作岗位,45人被提拔重用。通过公平的奖惩机制,在全区形成了奖优罚劣的良好效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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