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取消和免征14项涉企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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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新宁县物价部门向社会公布,该县取消和免征涉及本县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此次取消和免征的收费项目包括: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收费票据工本费、税务发票工本费和船舶停泊费、户口簿工本费、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费、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等项。其中采矿登记费、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免征的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为确保收费政策落到实处,新宁县物价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有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将取消和免征的收费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布,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和宣传面,主动接受广大企业和群众的监督,使企业、群众明明白白交费。同时督促相关执收单位及时到县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变更收费公示牌,并在收费窗口的醒目位置公示取消和免征的收费项目以及收费标准。并要求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规定,对公布取消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对不按规定取消或免征相关收费的,将依法予以从严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分站记者 杨坚 通讯员 陈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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