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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四结合”推进农村干部廉洁履职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3-01-25 10:27 来源:三湘风纪网

      凤凰县立足实际,勇于探索,将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在田间村头扬起了一股干净做事、认真履职的清廉之风。

   结合体系建设,构筑惩防高压网

   针对农村纪检监察“力量薄、距离远、事务杂”的现状,按照“组织推荐、个人自愿、村干优先”的原则,为全县340个行政村、9个居委会、5个社区、40所中小学配齐了纪检员。24个乡镇划分为5个片区成立了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并在县教育局、开发办、农业局等涉农重点单位配备了监察室主任。建立了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将乡镇纪委书记每年1万元工作经费、每月220元办案津贴,行政村(居委会、社区)纪检员每年1200元补贴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全县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行政村、乡镇、涉农职能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四位一体的农村基层惩防体系。

   结合党务公开,打造便民服务直通车

   针对农村基层干部事务多、学习时间少的特点,将《规定》的宣传与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结合,梳理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把约束乡镇干部的19个“不准”和村组干部的22个“禁止” 分门别类地融入到党务、政务、村务的办理流程和步骤中,破解基层干部纪律禁令不想记、记不牢的难题。全县24个乡镇成立了党务服务中心,把梳理好的部门职责如惠农补贴发放、扶贫项目实施、低保农保办理等与党纪国法宣教一起纳入了服务事项,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入村入户流动式为基层村干和普通群众解困答疑,让村干明白哪些事能做,让群众晓得哪些事是政府和村干应该做的,哪些是违规违纪的,增强了基层干群的法纪意识。

   结合监督问责,敲响身边警醒钟

   针对近年农村违纪常见问题和基层自查自纠情况,我县把土地征补、房屋拆建、矿产资源开发、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补贴发放、农合养老保险收缴、涉农项目建设等7个领域作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重点进行全面督查,8—10月在全县开展了“学习《规定》、规范履职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警醒基层领导干部自觉廉洁从政。加大问责力度,对于顶风违规违纪的少数干部进行严肃处理,今年已立案查处干部5名,通报批评顶风违纪单位27个,清退涉农违规收费753373.9元,有效地维护了群众利益,收到了“查处一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结合机制创建,编织廉洁制度墙

   完善工作责任机制,乡镇、县直单位年初向县委、县政府签订并递交了党风廉政责任状,村里与乡镇、各股室与县直单位也签订并递交了党风廉政责任状,将党风廉政责任分解到人。制定了《村民议事规则》、《村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民主评议制度》、《村级财务账目审计制度》等7项制度,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机制,要求凡涉农项目建设、惠农资金发放、低保户选择、慰问资金和物品发放、补贴对象选择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做到“县、乡、村、组”四级“三榜”公示。建立村主干廉政档案制度,将村干部的廉政、勤政和为民办实事等情况记入廉政档案,由村民对村干部廉洁自律、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年度工资奖金相挂钩,对连续2年评议不合格的村干进行诫勉谈话,督促整改。(凤凰县纪委 吴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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