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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四项措施强化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为强化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桃源县推出了四项措施:

    一是重申纪律要求。下发《关于春节前后严格遵守作风规定的有关通知》,把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作为重点,要求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禁滥发钱物、津补贴;严禁接受下属单位或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红包和礼品;严禁进入娱乐、休闲场所进行高消费。自觉做到厉行节约、勤俭务实,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正风正气。

    二是建立责任机制。节日期间,要求各单位、乡镇“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落实“一岗两责”,确保全县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不出现任何问题。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成立明查暗访组,对节日期间全县领导干部的廉洁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设立举报电话,对检查发现或举报的案件,依法依纪及时进行查处。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节日期间发生的不廉行为,严格按照有关廉政法规给予责任人从重从严查处,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取消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当年各种评先评优资格。(桃源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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