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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八条禁令”严明机关工作纪律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3-02-16 10:51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政意识,改进机关作风,树立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冷水江市制定了进一步严明机关工作纪律的“八条禁令”。

    市委、市政府还明确要求把“八条禁令”的执行情况,列入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经明查暗访或群众举报查实存在违禁行为的机关工作人员及责任单位,一律作出严肃处理。

    凡因打牌赌博、索拿卡要、诬告陷害、酒后驾车被查实,是普通干部职工的,一律先待岗,再依纪依规进行党政纪处理;是领导干部的,一律先免职,再依纪依规进行党政纪处理。拒不服从组织职务调整决定和人事调配命令的,一律就地免职,再视情给予党政纪处理。对其他违禁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调离岗位、停职检查处理;情节严重的,引咎辞职或给予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处理。涉嫌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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