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八项措施”规范党政主职权力运行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分享

近日,桃源县严格按照习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制定了“八项措施”规范党政主职为权力运行。
一是严格执行并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落实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制,狠抓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程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行政审批等“五个不直接分管”的落实;二是拓宽公开渠道,推进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深化县乡党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并向乡镇、部门延伸;三是加强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推行拟提拔干部家访考察,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四是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审计结果运用,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免谈话、函询等制度;五是加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执行力度,由纪委按分片包块对辖管部门或乡镇的“三重一大”全程监管;六是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规范自由裁量权,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七是继续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八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着力整治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干部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行为,对有其行为者一律先免职,后处理。(桃源县纪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