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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湘全国人大代表:群众所想所盼就是“风向标”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湖南日报

面对社会状态更加活跃,开放性、流动性问题增多,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群众所想所盼就是“风向标”


  【背景】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有着重大战略意义。
  近年来,随着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的实施,三湘大地各具特色、卓有成效的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不断激发 社会活力,不断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群众的安全感普遍提高了,办事更方便了,幸福指数更高了。和谐潇湘,处处呈现出喜人画卷。
  社会管理,人是核心,把人的因素考虑充分,把人的关系理顺,就抓住了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我省各地在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中,尝试从过去单纯依靠强力手段的刚性管理转变为兼顾柔性服务,通过服务实现柔性管理,前置处理社会矛盾,将矛盾消融在萌芽状态中。
  社会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如何细化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具体事物?我省探索出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制”,把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创新重点转化为一个个具体项目,明确主攻方向和工作重点,有效协调力量和整合资源,并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以具体项目的一个一个落实,实现了社会管理一步一步推进。
  新的时期,面对社会结构发生变化,阶层群体冲突增加;面对社会状态更加活跃,开放性、流动性问题增多;面对社会诉求不断提升,维权意识更加强烈;面对转型社会价值多元,社会失范引发风险等现状,怎样管理,如何创新,怎样在离百姓最近的地方创新,在管理难度最大的地方创新?全国两会期间,在湘全国人大代表纷纷建有据之言,献务实之策。


  【观察】
  握紧“便民、利民、惠民”的尺子
  全国人大代表、省公安厅副厅长 胡旭曦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是目的,“创新”是关键。
  衡量工作的好坏,有一把尺子,那就是看是否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惠民,只要时刻握紧这把尺子,工作就不会跑偏,改革创新才有活力。
  “大走访”活动是全省公安系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载体之一,我们要求广大民警一切从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出发,最大限度地增加了基层的和谐因素、减少了不和谐因素。在“大走访”活动中,我们曾在永顺县芙蓉镇了解到一个特殊的情况:不少乡亲在派出所排队更换身份证。原来,2006年之前,芙蓉镇叫王村镇,后来行政区划调整更名为芙蓉镇,这也导致不少人要更改身份证上的住址。这笔意外产生的换证费用引起了我们的注意,让老百姓承担肯定说不过去,但永顺是个贫困县,地方财政对此也无能为力。后来,省公安厅决定,帮该镇4000多名群众免掉了每人20元的换证费。20元虽小,但在当地群众中反响非常好。
  还要注重推进制度、方法层面的创新。近年来,随着湖南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口大幅增加,这给社会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创新制度、方法,提高服务水平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联合乡镇、街道、社区广泛开展宣传,把流动人口劳动就业、医疗保障、子女就学、法律援助等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送进了居民楼道。因为得到了便利和实惠,新进社区的流动人口会主动进行登记,彻底改变了过去被动清查的局面,登记信息被整合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上,实现了资源共享、动态管理,全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上了一个台阶。


  必须保证最广大人民利益
  全国人大代表、娄底市市长 易鹏飞

  社会管理是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工作。因此,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增强群众观念,想民之所想,忧民之所忧,以人民群众的所想所盼,作为工作的“风向标”。
  近年来,娄底在“科学发展、加速赶超”的进程中,进入了大建设、大发展时期,城镇化带来了征地拆迁安置等必须直面的课题,如何让城市发展与群众利益有机融合?市委、市政府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发挥了很好的“润滑剂”作用。
  市政府组织专门力量,对娄底中心城区的安置项目进行调查摸底,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举行项目听证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被征迁群众的意见,解决了一大批遗留问题。我们要求所有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安置先行”政策,安置基地先规划定点,项目建设与拆迁安置同步设计、同步进行,安置房价格由市政府确定。同时,建立了遗留问题处理协调督查机制,由市委书记、市长向各责任单位一把手集中交办安置遗留问题,限期进行办结,超过18个月安置期限的重点督办。我们首先要把自己当作一个拆迁户,设身处地去想一想,他们最关心的是什么,拆房能补多少钱?我会被安置到哪里去?安置的地方好不好?只有弄清楚群众心里想什么,我们的工作才能做到群众的心坎上。
  目前,我国社会主体更加多元,利益诉求更加多样,矛盾冲突易发多发,社会管理工作就是要起到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保持社会稳定的作用,必须在保证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基础上予以统筹兼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才能不断出新、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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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好基层 促进和谐
  全国人大代表、省司法厅副厅长、民革湖南省副主委 傅莉娟

  社会管理创新是构建和谐中国的重要举措。社会是由一个个家庭组成的,如果家庭和谐稳定,就为和谐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社会管理创新不是一个抽象的名词,而是一项非常具体的工作,必须落实到基层。
  司法行政系统的社会管理创新对于基层的和谐具有重要作用。我省一直在推动司法行政系统的社会管理创新。在人民调解方面,我省从被动调节变为主动预防,加强工作力量,以法律服务作为手段,利用法制宣传化解冲突,有效减少了社会矛盾。在社区矫正方面,我们把司法所变成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与监狱、劳教所、派出所多方联系,对于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以后的生活、就业、安置进行全方位的帮助,让他们真正融入社会,安心生活。在法律服务工作方面,我们加强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各方面的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及时、便利地为需要法律服务的人员提供服务。在法治宣传方面,我们改变了过去一本书一张试卷的做法,建立了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对公职人员的学时、学分提出要求,最后把考试作为检验学习成果的手段。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在监狱劳教方面建立的出监培训制度。我们把省内即将刑满的人员集中到星城监狱,进行为期3个月的培训,让他们学习一技之长,今后回归社会以后更容易实现再就业,更好地融入社会。这一举措,还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成为全国监狱系统社会管理创新的样板。下一步,我们要做的就是在现有的政策基础上,把工作进一步抓好、抓落实,进一步夯实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和基层基础工作,让司法工作更好地为和谐社会服务。


  通过法治建立一个有序的社会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湖南省政府参事 秦希燕

  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是要让老百姓过得幸福,幸福的基础是要有安全感,而法治是安全感的保证。社会管理创新是法治的具体化,法治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保障。要确保社会管理的各项活动依法进行,必须通过法治,建立一个有序的社会。
  社会管理创新是我国一项具有长期性、全局性、根本性的工作,而法治则是撬动创新社会管理最有力的杠杆。湖南已经在法治社会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法治湖南”已经成为湖南的一张名片。《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法治湖南建设纲要》……这些政策法规,成了官员头上的“紧箍咒”,无疑是社会管理的积极探索与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必须要健全和完善法制,保证社会管理方面的法律与时俱进。依法行政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必要保证。政府是社会管理工作的主体,各级党政干部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政,不越位、不缺位,推动社会管理向良性方向发展。要健全司法保障机制,严格司法、公正办案,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同时,也要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教育,树立老百姓的法治意识,让老百姓认识到法律高于权力,引导民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来推动社会进步。

  【留言】
  红网网友“王廷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大问题,需要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
  新浪网友“渭水河”:每个时期的社会管理都有各自的重点和特点,只有不断适应时代特征、社会要求、人民群众的根本需求,才能为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华声网友“相遇如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有一个重要方面是法的加强和创新。只要每一个人都有法的意识、法的观念,那么我们这个社会就更加和谐,政府的社会管理才能更加有效,水平和能力才会得到加强和提升。(陈亚静 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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