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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丈县“三坚持”强化财政投资评审促进源头治腐

编辑:预防腐败室 发表时间:2013-03-19 12:01 来源:未知

 

 

去年以来,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完成审核项目80个,送审金额12297.73万元,审减不合理资金1345.54万元,审减率10.94%。(据古丈县纪委信息)

 

古丈县“三坚持”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实现了对财政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督,进一步提升了财政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推进了源头治腐工作。

坚持创新机制,完善制度。为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该县相继出台了《古丈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程序》等制度,对投资评审工作的意义、方法、要求以及违规处理等作了详细的说明和规定,为开展评审工作提供了科学的评审依据和指导意见。坚持源头控制,关口前移。针对部分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工程量与财政评审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不符、施工合同约定条款违背招标文件本意等现象,该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项目招投标前,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造价的约定条款进行审核,同意后才能对外发布。项目招标后,建设单位拟与中标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必须先报送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审核,确保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中涉及工程造价的条款或约定内容一致、合法、有效。坚持跟踪评审,动态监督。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该县评审机构工作人员加大现场勘查力度,定期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工程进度和质量,做好工程的签证核实工作。严格实行最高控制限价管理,对于超出限价的项目一律暂停执行,并督促建设单位重新组织招投标。同时现场拍摄留下影像资料,否则决算评审时不作为工程造价变更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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