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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规定领导干部需缴纳廉政“保证金”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永州市零陵区以转变干部作风为契机,以强化制度建设为抓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不断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公务用车“五个一”。车轮上的铺张浪费,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腐败问题之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五个一”:一是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实行“一车一卡”,公务用车加油一律实行加油卡结算,按照车辆牌照号对号加油,全区从4月1日起一般不再报销现金加油票,堵住公车用油漏洞;二是一律贴印公车标识,所有公务用车由区纪委负责制作公务用车标识发给各单位,统一粘贴到公务用车(含临时租用车辆)的前挡风玻璃指定位置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一律配备专门驾驶员,所有公务用车一律由指令司机驾驶,严禁领导私驾公车,违者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对私驾公车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律由驾驶者负担,并对其视情节进行严肃处理,对用公车与他人私车互换驾驶,按私驾公车论处。四是对酒后驾车的,是领导干部的一律予以免职,不是领导干部的公职人员,依纪依法处理;五是新增车辆一律购置国产车,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租用)公务用车和豪华装修车辆。同时,对公车实行台帐管理,将每台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信息,报送区公车办备案,实行24小时“千里眼”监管。
    廉政建设“保证金”。该区为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加大预防反腐工作力度,建立《廉政保证金制度》。明确规定全区领导干部将廉政保证金缴纳至区财政廉政保证金专户,其中区级领导每人每年缴纳2000元,区直单位、乡镇(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每人每年缴纳1000元。区纪委为所有缴纳对象建立个人《廉政保证金档案》,专人负责管理,每年将缴纳对象“一岗双责”廉政执行情况记录在案。凡在当年缴纳对象包括自己分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并受到党纪处分的不同档次,都应扣除当年保证金。
    公务人员“负首责”。该区为治理办事拖拉,不负责任的作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实行首问责任制。全区所有公务人员实行挂牌上岗,明确谁接待谁负责的“负首责”责任制度。首问责任人对咨询或办理事项,必须认真履行询问、告知、导办、转办、跟办、登记和催办责任。同时,明确规定,对职责范围内应办理的事项,不认真履行职责,拖延不办,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监管不力,甚至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政乱作为,办事失公平、公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
    机关作风“高压线”。该区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狠抓作风建设,制定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十条规定》和《关于落实作风建设十条规定的实施细则》,对作风漂浮、办事拖拉、文山会海、工作散漫、干部“走读”、私驾公车、违规检查、赌博行为、奢侈浪费、与民争利等行为明令严格禁止,构建十条“高压线”,违者从严从重处理。同时,区作风办组建两个督查组,建立动态巡查机制,每天深入各单位明查暗访,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从快从严处理。到目前为止,共对5个单位的5名工作人员上班不到位、上网玩游戏、看电视剧等行为,给予年度考核不称职、扣减其所在单位作风建设年度考核总分处理,起到了很好的威慑作用。
(零陵区纪委 罗先忠 唐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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