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公安民警出入公共娱乐场所必须报备管理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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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全县公安机关作风大整顿,湖南省桂阳县公安局出台文件,要求公安民警出入公共娱乐场所进行娱乐活动必须实行报备管理。
规定要求,公安民警确需自费进入夜总会、卡拉OK厅、桑拿浴等以营利为目的娱乐场所消费的,须事先报备,经接受备案后方可出入。其中,副科级(含实职)及以下人员向局纪委副书记报备,正科级(不包含局领导班子)人员向局纪委书记报备,局领导班子成员向局长报备。报备时应向备案领导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报告娱乐活动的时间、场所、随同人员、事由等情况,备案领导应采取电话或短信方式予以提醒答复,并在24小时内将情况登记备案。
规定强调,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对公安民警进入公共娱乐场所负有提醒、监督的职责,如因宣传、监督不到位要承担连带责任。局属各单位的职工、协管员和临时聘用人员同样参照规定执行。公安局纪委将通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对公安民警接受或变相接受营利性娱乐场所经营和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以及吃请、旅游、健身、娱乐等任何形式的消费活动,一经查实,绝不姑息。(桂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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