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对29个乡镇部门开展“三公”经费督查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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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纪委监察局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把监督关口前移,把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和事中监督,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是明确公开内容。各单位结合党务、政务公开,设立“三公”消费公开栏,做到公示场地大众化、公示形式专栏化、公示内容具体化。不仅公开“三公”消费使用情况,并且细化开支内容。接待费公开支出明细表,差旅费中的外出考察费公开到个人,交通费公开到每台车。
二是监督开支流程。所有公务开支必须认真填报公务开支审批表,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填写好事由和开支预计金额,经局长审批,纪检监察全程参与,审批表交纪检书记(组长)备案审查,班子成员参与财务会审。各单位(部门)每季度将“三公”经费的具体情况及增减值按要求上报市纪委廉政室,使廉政室及时掌握各单位各部门“三公”经费使用及公开情况,以便于加强指导、协调、督促。
三是实行公开巡查。将监管“三公”经费支出作为党风廉政室的重要职能予以明确。对各单位各部门执行“三公”消费公开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对重大支出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分析、评价,听取群众意见,提出整改措施。今年以来,市纪委已对29个乡镇、部门开展了巡查,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武冈市纪委 周晓龙 黄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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