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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严把五关守住“公款旅游大门”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你们单位外出学习考察的理由不符合规定,不能批准!”3月25日上午,新宁县纪委党风廉政室直接驳回了某单位请求到华东五市考察学习的报告。据了解,截至目前,该县没有批准任何一起外出学习参观考察报告。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约法九章”的出台,新宁县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外出学习参观考察审批机制,成立了外出学习参观考察审批领导小组,严把申报、初核、审批、报帐、监督五道关口,遏制“公款不进腰包、打打“擦边球”、公款挥霍浪费掉”的歪风邪气。一方面,该县规定各单位纪检监察负责人是外出考察学习申报把关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干部管理二十二条》及相关纪律要求,对外出考察的目的、时间、地点、人员、费用等严格把关,认为确有必要,才形成书面报告,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向县纪委申报。另一方面,县财政报账中心对没有经审批的外出学习考察而进行报账的行为、以外出学习考察为名行公款旅游之实的行为、超范围超标准的学习考察行为,一律上报县纪检监察部门,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处置,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纪委监察局不定期对各单位和财政会计核算中心进行督查,发现有违规外出学习参观考察行为,不仅对违规外出学习考察单位进行查处,而且对报帐人员进行违纪处置。(新宁县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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