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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严控“三公”经费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湖南日报

    3月27日上午,记者应邀参加衡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举办的全市出版单位监管工作座谈会,会议桌上只摆一杯清茶。

    据衡阳市财政局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中旬,衡阳市委、市政府作出新规定,要求对公务出国、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进行严格控制。除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对外经济贸易、招商引资和项目洽谈等重要活动外,市直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一律在单位年初预算经费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经费中解决。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配备将控制在排量1.8升以内、价格18万元以下,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原则上配备排量1.6升以内、价格12万以下的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严禁为公务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市委、市政府因工作需要安排公务接待活动,由市接待处按照定额标准在定点酒店进行;市直单位的接待活动,市财政一律不安排经费。(陈鸿飞 朱章安 邹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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