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三招”治“三公”

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款出国(境)考察是群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反响较大的热点问题。桃源县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中,从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入手,大力倡导厉行节约,狠杀奢糜浪费之风,大力推行“限额管理、实时监控、集中核查”三项举措,集中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上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取得良好成效。
实行限额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为从源头控制公务接待规模,桃源县按照 “总额确定、超支调控、节约有奖、违纪必究”的原则,制定出台了《桃源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公务接待费限额管理的操作办法》,县纪委将全县189个县直单位和40个乡镇划为五类,根据性质、职能、在职人数等情况分设基本额度,在前三年招待费平均额度压减20%的基础上,核定各单位公务接待最高限额标准。今年,将此项制度扩大至整个 “三公”开支管理,并与财政预算挂钩。对超限额开支的,除直接影响下年度单位单项财政预算额度外,超额部分由县廉洁自律办将50%予以收缴财政,并对单位负责人予以廉政谈话;超限额问题严重或变相转移支付、转嫁下属单位的,一经发现除经济处罚外,还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该单位分管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的纪律责任。实施接待费限额管理取得了较好成效, 2012年全县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下降10.79%。
加强动态监控,严防“三公”经费超限支出
依托“金财”管理系统,全过程监控“三公”经费支出使用。一是全面实施“三公开支”国库集中。在实行部门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三公”开支国库集中支付,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直接支付“三公”经费,有效地防止了“三公”经费使用环节上的“跑、冒、漏、滴”现象,确保三公经费支出“阳光透明”。二是大力推行“公务卡”试点。今年1月起,在全县二级预算单位正式推开公务卡制度,全县20家试点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全部纳入“消费留痕”的“公务卡”结算体系,“三公”消费真正做到了“公开、真实、透明”。三是日常动态监控。充分发挥“金财”管理系统监控功能,优化设置“三公”经费查询报表,实时统计监控部门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3年我们在全市首创《“三公”经费管理告知书》管理模式,以《告知书》形式定期发布各单位“三公”经费控制数、执行数、结余数和支出进度等具体数据,督促部门单位控制“三公”经费支持规模,及时提醒“三公”开支超计划、超进度单位,有效防止了“三公”经费超额、超限开支。
开展集中核查,严堵“三公”经费支出漏洞
建议完整的定期专项核查制度,每年年初由县纪委牵头,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组织专业队伍集中对各单位上一年度“三公”开支进行逐项核查。核查范围除本机关单位外,还扩大至所属二级机构、工会、协会、食堂等所有财务独立核算的机构。重点核查超范围列支、混入其他科目列支、转移给下属单位列支、隐藏在账外列支、虚开发票列支等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各单位强化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及时堵塞“三公经费”支出中的漏洞。促进各部门单位积极采取节约经费开支的管理措施,建立并严格执行部门内部预算目标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及经费支出标准、审批控制等内控制度。(桃源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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