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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创建“廉洁机关” 实现“四廉五强化”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围绕“廉洁湘潭县”建设,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廉洁机关”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县直机关各单位全面开展“廉洁机关”创建活动。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为“四廉五强化”,即务求做到领导崇廉、干部勤廉、机关清廉、社会享廉,着力强化宗旨意识、廉洁意识、自律意识、监督意识、法纪意识等五种意识,努力实现机关廉政形象和干部勤廉素质的有机统一。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营造廉政勤政氛围。以保持党的纯洁性为重点,充分利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党员干部会议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两品”(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教育。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推行一案一剖析一课题一心得的“四个一”警示教育模式。以廉政文化进机关为载体,充分发掘本地文化资源,开展媒体宣廉、文艺扬廉、文化育廉等活动,着力培养廉洁的机关文化。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建设一批廉政文化示范基地,努力提升“莲乡廉韵”廉政文化品牌。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廉政勤政形象。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以“五讲五比”(讲大局、比担当,讲宗旨、比服务,讲学习、比能力,讲团结、比和谐,讲实干、比执行)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全面推行领导在一线服务、干部在一线创业、问题在一线解决、政策在一线体现、形象在一线树立的“一线工作法”。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规范公务消费行为。深化纠风专项治理,切实纠正教育、医疗等领域不正之风。

    三是加强权力监督,提升廉政勤政水平。加强对党政正职行使权力的监督,认真落实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按照“找、防、控”三步骤,全面排查岗位风险,明确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动态监督。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基层站所事务公开,重点对党员群众密切关注、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相关事项进行公开。开展“廉政勤政大家评”活动,找准机关廉政勤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整改落实。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筑牢廉政勤政防线。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单位及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内容,实行量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健全完善民主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细化决策事项的内容、标准和程序。细化量化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中的自由裁量权,严格设定行政裁量权行使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严格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等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比较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湘潭县纪委党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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