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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宗委:完善制度体系 深入践行“三严三实”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以来,省民宗委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边完善制度,对原省民委和原宗教局的所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初步形成了由9大板块48项制度构成的制度体系,使纪律规定成为从严管理干部的“硬约束”。

    健全议事决策制度。通过委党组会议、委务会议、委主任办公会议、委月办公例会等方式,丰富议事决策的组织形式,确保及时上传下达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讨论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全力推动全省民族宗教领域重点难点工作。在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继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基于宗教事务行政许可审批政策性、敏感性强,坚持集体审批把关的原则,所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报委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时,对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大型宗教活动、成立全省性宗教团体、出版涉宗教内容的书籍等重要事项,规范审批程序,统一审批窗口,严格审批环节,明确审批责任,着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民族宗教事务行政许可审批管理体制。

    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有关管理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加强财务监管,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提倡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进一步规范省级少数民族文化专项资金、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专项资金和民族工作补助资金等的管理,规范申报、严格审定、精心实施、监督到位,确保专项资金不得有偿使用,不得用于修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不得用于大中型基建项目,不得用于“三公”经费,不得用于交通工具或通信设备等支出,以及其它与民族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不相符合的各项开支。

    强化党风党建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警示教育等党的基本组织制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机制、惩戒“三道防线”。同时,依据党纪政纪及相关法规,对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党纪党规、纪律作风建设规定、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理规定。

    突出督查督办制度。为确保各级领导交办事项和民族宗教领域重点难点工作得到落实,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水平,我委坚持把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建议提案、上级领导交办和批办的事项、上级机关重点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点难点工作落实情况、群众来信来访回复情况等事项,纳入督查督办内容,明确督办要求、责任主体和办结时限,要求凡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有结果,确保政令畅通和工作落到实处。(省民宗委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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