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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六大纪律”护航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

编辑:方可 发表时间:2015-12-18 17:35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确保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隆回县纪委进一步严明相关纪律要求,出台了六项纪律。

    一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要在思想、言论和行动上高度统一,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工作有序推进。要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带头支持工作,严禁散布扰乱政府机构改革和区划调整的谣言或小道消息,严禁干扰政府机构改革和区划调整的行为。 

    二是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和机构编制各项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和区划调整期间,严禁违规进人,违规突击提拔、调整、调动干部或超职数配备干部,严禁擅自增设机构、增加岗位、增加人员,严禁封官许愿、跑官要官,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安排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严禁拒不执行组织作出的机构编制调整、干部职位变动交流的决定。

    三是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各项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发物,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礼金礼品、组织外出旅游,严禁违规购置、更换公务用车和其他办公设备。

    四是严格遵守群众纪律。严禁克扣群众财物,摊派不合理费用,严禁消极应付群众符合政策的诉求,导致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严禁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

    五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要求,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得作风漂浮、擅离职守,确保思想不散、工作不松。严格执行工作交接制度,按规按时做好交接报到工作,不得推诿扯皮,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严格执行资产、文书档案管理制度,认真清点、核实、登记、移交各类档案资料。严禁瞒报、变更、藏匿、篡改、故意丢失和毁坏财会账目、凭证、资产、干部人事档案和密级文件,严禁干涉、妨碍、阻挠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和审计等部门依纪依法开展工作。

    六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抓早抓小,对一些苗头性问题要早打招呼、早提醒。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隆回县纪委 罗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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