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督查、考试再掀《准则》《条例》学习热潮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共有几个‘必须’?几条‘规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共有几大违纪行为的处分?分别是哪几大违纪行为?”近日督查组人员就《准则》《条例》内容随机对一名党员提问,对方的回答准确无误。
11月初以来,花垣县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明确要求各级党委(组)成立领导小组,党委(组)一把手要亲自担任组长,负总责,负责组织《准则》《条例》在本单位的学习贯彻等工作。
由县财政拨付专款订购,全县统一使用方正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合订本学习资料,共发放13088册,做到党员(含农村党员、退休党员)人手一册。
由县纪委牵头,与县委督查室联合成立督查组深入各个单位,明察暗访,查看各单位的学习贯彻情况,查阅会议记录、学习日记、学习心得,随机点名党员进行提问,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该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委党校等相关部门,把《准则》《条例》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选课程,作为各级党委(组)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主要指标,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该县明确作出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准则》《条例》知识考试中不及格的一律进行诫勉谈话,未达到优秀档次的一律暂缓提拔。
该县于12月14日至12月25日在全县分批次举行《准则》《条例》知识考试,除退休党员和年龄已达60岁的农村党员外,其他党员全部参加,县纪委派出了专门人员进入各考场进行现场监督,确保考试体现学习水平,不走过场。 (花垣县纪委 石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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