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第十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8月13日到9月11日,省委巡视第十组对岳阳县进行了巡视。10月20日巡视组向岳阳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方面
进一步健全了《县委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的意见》、《县委议事规则》等相关文件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县委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健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规定凡涉及全县政策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以及超过50万元的预算外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坚决杜绝“议而不决”的问题和“一言堂”的现象。进一步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具体制度和办法,坚决贯彻落实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不直接分管工程建设)和“末位表态”制度,定期对各乡镇以及县直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谈心沟通制度,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采取百姓问政会、网络调查、委托“两代表一委员”和党员监督小组征询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使决策更加符合民意、科学可行。进一步规范县委常委会议题报送工作,合理安排会议议题,确保参会的县委常委有足够的时间酝酿和发表意见。
2、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缺失方面
(1)针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的问题。一是开展“两个责任”专题培训,组织全体县级领导、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参加,促使全县各单位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二是严格实行“一案三查”,对县教育局等4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力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针对中秋国庆期间作风督查发现的问题,分别对县教育局、新开镇、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司法局、公田镇等6名党政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针对“三公”经费问题,约谈县职中、县人民医院负责人。三是扎实推行“三抓”举措(抓“一把手”、抓典型、抓评议),对履行主体责任方面存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单位,约谈“一把手”。
(2)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开展对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的谈话活动,就落实“两个责任”等方面对7名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19名乡科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督促各单位“一把手”对班子成员谈话,切实担负党风廉政职责,履行“一岗双责”。
(3)针对“有的单位‘一把手’在纪委调查时出面打招呼说请求情”的问题。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在纪律检查过程中违规打招呼说情的规定》,对违规打招呼说情的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坚决杜绝对违规违纪行为包庇纵容的现象。
(4)针对“责任制考核流于形式”的问题。下发《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明确“两个责任”年度考核的总体要求,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将“两个责任”考核结果纳入党政绩效考核范围,对领导干部履行“两个责任”层层加压。
3、监督责任落实不力方面
(1)针对“纪检干部配备没到位”的问题。将县委宣传部、县生态工业园等12个单位的纪检组长配备到位。县招商局等3个单位因即将进行机构改革暂时没有配备。县统计局等4个单位将在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时按照“全覆盖”的要求配备到位。关于县信访局等11个县直单位没有成立纪检组的问题,已于2014年12月向市委编办出具了请示,目前正在审批之中。
(2)针对“派驻单位纪检组长履责时底气不足”的问题。按照省、市纪委的统一部署,我县目前尚未对派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在省、市纪委启动派驻管理方案出台前,主要是做好派驻管理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对全县纪检监察机构领导职数进行全面摸底,督促县委编办报请市委编办核定纪检领导职数;二是对各县直单位纪检组长进行全面摸底,为启动派驻管理交叉任职提供依据。
(3)针对“纪检干部分管其他工作”的问题。县委再次明确纪检监察干部不得分管与业务无关的工作等措施,集中全部精力抓主业,不做裁判员、运动员,专心当好监督员。对全县范围纪检监察干部分管工作进行全面清理,对在清理中发现有分管其他工作的,由县纪委约谈该单位“一把手”,重新进行分工调整;及时与组织部门协商,不允许抽调纪检监察干部从事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
(4)针对“执纪不严,该移交司法机关的没有移交”的问题。2015年,县纪委向司法机关移送线索4条,做到了应移交全移交,如公田镇原党委副书记陈世能交通肇事案、黄沙街镇天然村原党支部书记湛小华职务侵占案、麻塘镇项目办副主任晏明挪用公款案等大要案都做到了及时移交。
(5)针对“纪检干部作风不够硬”的问题。一是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警钟长鸣、拒腐防变、忠诚履职”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强化学习教育、组织管理、内部监督。二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近100人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宗旨意识、法纪意识和廉洁意识。三是加大对违纪纪检监察干部查处力度,针对县房产局列支廉租房工作配套管理费弥补办公经费不足的问题,给予县房产局纪检组长行政警告处分。针对东洞庭湖生产安全事故,给予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纪检组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采砂管理混乱滋生腐败问题方面
深入开展砂石管理综合治理,狠抓砂石规范化管理。一是召开典型案件剖析会。组织砂管局干部职工进行为期5天的集中学习,既以县砂管局原局长违法违纪案为例进行警示教育,又系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等业务知识,促进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干净干事。二是妥善处置与灏东公司的纠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与灏东公司的《出让合同》纠纷问题,在省高院进行了三次举证质证、两次庭审、两次协调工作,11月17日,在岳阳市人民政府刘和生市长的带领下,向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微微进行专题汇报,并由省政法委牵头召开由省高院、省洞工局、岳阳市政府、岳阳市水务局、岳阳县政府参加的协调会议,形成了《关于岳阳县灏东砂石公司诉岳阳县政府案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目前,正全力做好该案的协调工作。三是全力抓好禁采、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组成两个班组,采取全天候巡查与定点监守相结合的方式,对每条采砂船只实行24小时看守。自禁采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800余人次,查扣非法开采船只5艘。同时,针对各类涉砂矛盾和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接访处访1300余人次,对可能出现的采砂船主开展集访活动,提前介入、主动疏导,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目前没有引起大的社会波动和国有资源流失。经县委、县政府清理整顿,目前东洞庭湖采砂船只,只有已经批准的38条。
2、工程建设领域监管缺失方面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制定《关于继续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围绕招投标、履约管理、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开展专项治理,切实整改。
(1)针对“招投标市场管理混乱”的问题。加强教育培训,组织招投标监管机构、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施工企业等招投标相关人员就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培训学习,确保广大从业人员依法行政。完善监管机制,突出对招标文件备案、资格审查、项目开评标、定标、标后稽查的监督管理,强化招投标全过程监督;全面推行网上和资格后审报名制度,有效减少和遏制围串标行为的发生;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招投标监管过程和进场交易的主要环节、关键程序进行重点防控;健全完善联合监督、联合执法制度,在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方式、评标专家抽取以及评标活动、合同签订履行、合同变更等方面加强联合监督管理,对工程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由县纪委、监察部门牵头,发改、住建、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实行联合审批、联合监督、联合执法。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启动企业诚信库和“红黑名单”制度建设,建立诚信评价制度,实施严格、规范的动态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以政府投资项目、国有投资占控股和主导地位的项目为主,开展招投标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泄露标底以及围标、串标、挂靠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2)针对“领导干部或其亲属插手(参与)工程”的问题。制定《关于严禁党政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规定》,明确了11个“严禁”,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免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下发了《岳阳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查找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对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的审批、建设、实施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健全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3)针对“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不严”的问题
①针对“项目超预算严重”的问题。经调查,S208岳阳县杨林至张谷英公路项目超出预算属实,同时发现该项目存在先施工后办理变更设计手续的问题,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并责成县交通运输局加强项目变更设计的管理,严格按照程序报批相关手续;督促县交通运输局在该工程项目结算中严格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计量,认真执行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规定,接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的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审计。“特力商城”超计划投资1334.48万元属实,主要是因为扩大建设面积而增加的投资,鉴于业主要求,已督促荣家湾镇政府将项目报审计局进行工程审计,且向业主公示了特力商城拆危还建工程结算情况。
②针对“有些工程多年不结算”的问题。荣黄路工程已经责成县交通局立即整改,年内完成结算;漆市大桥还未完工,已与县法院协调,进行调查处理,争取项目尽快竣工。
③针对“项目资金接待开支漏洞大”的问题。已于12月24日由岳阳市纪委立案调查,预计两个月左右作出结论。
3、资金财务管理较混乱方面
(1)针对“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监管不严”的问题。在全县开展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县水务局向二级机构巴陵公司收取管理费后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问题,已对该局相关人员进行处分。针对县水务局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督促县水务局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完善监管机制;针对县人社局违规拨付就业专项资金问题,已督促县人社局严格执行文件政策,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严禁挤占挪用行为;针对县财政局两名干部挪用财政资金赌博的问题,给予县财政局原行政科副科长兼机关报账员杨明荣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给予县财政局原国库集中支付局副局长兼资金总会计卢纳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2)针对“财务支出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监管,组织村干部开展学习培训,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的通知》,严格规范经费支出和报账程序,制定经费报批的具体规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引资提成等8个问题一律立案查处。对村级财务工作滞后的6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对20个乡镇分别下发整改通知。进一步发挥财监领导小组作用,在加班工资发放、特殊岗位津贴发放、带薪休假制度、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话费、白条报账、公费外出、住房公积金缴存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3)针对“乱收费”的问题。开展乱收费清查整改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对清查活动中发现的有关部门违规向企业收取的资金118.5万元予以全额收缴,对县工信局长、党组书记刘传雄进行诫勉谈话,并对县工信局下达监察建议书,严格整改。
4、收受红包礼金现象依然严重方面。开展红包礼金专项治理,在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安装摄像头,监督违规收送礼金礼品行为,党员干部收送红包礼金的现象明显减少。2015年,全县共有104名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红包礼金133.88万元,其中:中秋国庆两节期间,19名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红包礼金12.49万元,
5、政法系统问题较突出方面
(1)针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问题。结合综治民调活动,出台了《岳阳县综治民调工作责任追究和奖励暂行办法》,全力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赌、涉毒和涉黑恶势力等问题开展强力整治。共抓获涉赌人员283人,其中刑事拘留40人,治安拘留89人,捣毁赌博窝点35处,抓获地下“六合彩”做庄人员30人,先后收缴码书码报近4万册,审结赌博类案件16件、判处17人。先后查处涉毒人员243人,强制戒毒114人,捣毁吸毒窝点5处,刑事拘留32人,逮捕起诉25人,破获部督、省督毒品大案各1起,市督案件2起,共缴获毒品58公斤,审结毒品类案件55件、判处59人。实行整合办案,对赌、毒和普通治安案件的线索进行深挖、深查,打掉了以杨鲁、罗金波为首的两个黑恶势力团伙,刑事拘留7人。11月17日,省综治办下发了全年综治民调结果,我县下半年位列全省第22位,全年综合位列全省第48位。
(2)针对政法干警管理方面的问题。加强教育,在公安系统深入开展“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在政法系统深入开展“解剖典型、深化四讲”教育整顿活动。加强约谈,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陆保,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刘四清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参加,分别约谈了文广新局、城关镇以及城南派出所、城北派出所四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加强督办,自8月份以来,政法委下发各类《督办函》、《交办函》共70份,促进了平安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共办理了李明红涉嫌渎职、失职案,许兵涉嫌妨害社会管理案,任湘涉嫌徇私舞弊案,易华涉嫌玩忽职守案等四起干警案件。加强监督,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通举报网站、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聘任廉政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和廉政节点的日常监督。
三、选人用人方面
1、针对“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严”的问题。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上级组织部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具体要求,结合学习岳阳市委“三个办法”,认真组织《干部任用条例》的专题学习,让各级领导干部做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心中有底、干部人事纪律心中有戒,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在干部任用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等各个阶段将严格遵循条例和上级组织部门的规定要求,严格选拔任用程序,严守干部人事纪律。严格审查拟选拔任用对象的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身份等档案信息,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属子女提拔任用从严把关,按要求报批。对照条例和上级组织部门的规定,重新梳理、细化、出台干部任用公示、干部考察工作、干部任用前资格审核、干部任用及时征求职能部门、干部任用专项报告和预审等各项工作制度。
2、针对“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比较严重”的问题。严格按照省市专项治理的要求,在计划和规定的时间节点内逐步整改到位。在最近的两次干部人事调整中,突出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整改,消化副科级非领导职务4人,消化县直单位专职党组成员改任实职干部3人。根据上级组织部门关于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统计口径的规定,涉改单位的情况实行单列统计,目前,我县领导职数超配28人,2015年底可消化1人,其余27人计划在2016年12月底整改消化到位。
3、针对“‘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 的问题。全县12名“吃空饷”人员未整改的问题,目前已全部清理整改到位,其中病休、病残9人,停薪3人。2015年8月份,在全县各单位进行了一次严格督查,清查出在编不在岗人员81人,分别对问题单位下发了整改函,目前已整改到位22人。2016年元月份,将进行调查核实,没有整改到位的,坚决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政工人事干部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针对“干部管理不严”的问题。加强领导干部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严格落实《岳阳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岳阳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县委组织部成立的6个平时考核小组每月最少下到单位进行一次实地考核,目前已完成对乡镇班子的年度考核工作,县直单位的年度考核正在进行中,所有考核结束后,将提交县委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严格运用考核结果。健全领导干部的谈心谈话活动,实行年度谈话与年中谈话相结合,实行联点(分管)县级领导——领导干部谈话和组织部门——领导干部谈话相结合。组织部长与单位一把手谈,组织部部务会成员与其他班子成员谈。落实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督促领导干部按要求如实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适时进行抽查。
5、针对“未按规定开展干部交流”的问题。制订了详细整改方案,出台了初步的干部人事调整政策,拟在2015年12月份县政府机构改革、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时,对党政机关领导班子正职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或者在同一班子任副职、正职合计12年且任正职满5年的,必须交流;在同一职位满5年的有计划地交流,对任职时间长的副职逐步进行调整交流。
针对“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进行档案专项审核,由县委组织部干部办牵头,对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逐项进行审核确认,预计在2016年6月份前可完成我县的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任务。目前152名乡镇、县直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个人信息表已由本人签名回收,其他干部的正在进行中,对在审查中发现存疑的档案材料进行核实,如有经历造假、年龄造假、身份造假、学历造假等现象,将启动调查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严把档案材料的入口关,对所有进档的材料严格按程序、按规定要求进行审核。7、针对“违规进人、违规公务员登记”的问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凡进必考规定,规范进人行为,严格把好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的入口管理。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五个严禁、六个一律”规定,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坚决杜绝违规进人现象。
四、作风建设方面
1、针对“干部赌博歪风盛行”的问题。制定了《关于狠刹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打牌赌博歪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由县纪委牵头不定期深入各单位,针对党员干部职工参与赌博活动开展明查暗访,并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禁赌专项行动,深入全县各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今年来特别是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以来,县纪委共牵头组织专项禁赌行动5次,查处打牌赌博案件6起11人,给予新开镇人大副主席龚卫华、县教育局工作人员梁凌巍、刘植林、公田镇国土资源中心所副所长杨勇军、县公安局干警李理、张托新、县职业中专招生办副主任许郑军、县质监局干部孙军保、县电信分公司工作人员刘石军等9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鹿角镇武装部部长彭友辉、县质监局技术所所长周洪恩等2人党内警告处分。
2、针对“干部工作作风欠扎实”的问题。深入开展“反四风”专项治理,针对公车私用、打牌赌博等问题开展多轮次监督检查,下发“四风”督查情况通报3期,编发《作风建设耀巴陵》10期。今年共查处作风建设问题37起58人,48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10人。制定了《岳阳县集中开展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就6类为官不为的情形分4阶段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时整改,严格责任追究。
3、针对“违反八项规定的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在全县继续深入推进“三抓”、“四评”、“六个一点”活动,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环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至目前全县共查处中餐饮酒案件7起22人。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和公款接待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三公”经费支出及津补贴发放工作专项检查,及时下发通报并切实予以整改,对县总工会等20个单位超限额开支接待费共695108元全额上缴县财政,对县科技局等20个单位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共1141324元全额上缴县财政。
五、信访回复落实方面
此次巡视活动,省委巡视组共移交来信来访事项569件次。我们按照“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工作要求,坚持“统一安排、分类处理”,信访件办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1、由县信访局负责处理的信访件共399件次。按照“三到位一处理”(有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诉求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帮扶救济到位,违法上访依法处理)的原则,第一时间分4批次向责任单位进行了交办,依法依规处理来信来访事项。其中涉及农村农业类84件次,国土资源类61件次,城乡建设类41件次,劳动和社会保障类35件次,民政类13件次,涉法涉诉类96件次,其他民生类39件次,重复信访30件次。目前所有交办信访事项都已回复并落实。
2、由县纪委负责处理的信访件99件次。目前99件交办信访件中,已转立案20件,信访结案78件,待进一步调查核实1件。转立案20件中已立案44人(副科级及以上干部7人、一般干部2人、村支部书记17人、其他村干部12人、农村基层党员5人);结案11件、待结9件,已处分32人(开除党籍处分1人、留党察看处分5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8人、党内警告处分6人,行政警告2人),待处分12人。信访结案78件中采取组织措施或其他方式适当处理16件涉及9单位5人,其中书面调解1件、解释说明1件、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1人、作出书面检查1人、责令13家单位整改、下发监察建议2份,上报调整领导班子建议1份、收缴违纪资金4笔。反映县交通局有关问题的信访交办件,由市纪委查办,正在调查中。
3、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处理的信访件6件次。其中涉及组织人事工作的3件,涉及地方政府的2件,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1件。目前6件信访件均已办结,其中有4件信访人均当面签收,没有异议,其余2人虽然没有在回复件上签字,但均表示无异议,不再上访。
4、向县以外相关单位转办信访件65件次。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目标不变、要求不松、力度不减,认真抓好巡视意见整改工作,从严从实抓好省委巡视组交办事项办理工作,并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建章立制,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0-7621031;邮政信箱岳阳县东方路88号信箱,邮编414100;电子邮箱yyxzys@163.com。
中共岳阳县委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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