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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 强化“两节”督查 纠正责任单位对不核实、不取证、不定性等倾向

编辑:方可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市纪委要求,隆回县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督查。此次专项督查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作风办、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采取集中督查、现场检查、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现场核定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强调了监督检查责任。

    隆回县纪委要求各责任单位坚决防止监督检查后只摆问题,不核实、不取证、不定性等倾向,县纪委将对各责任单位开展的专项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监督,对责任单位不研究、不部署、不检查、不落实的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近年来,隆回县纪委紧扣“三转”要求,转变监督方式,着力构建纠正“四风”新常态,建立了联系协调、跟踪督查和执纪问责机制。县纪委督促财政、审计、工商、税务、公安、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能,按照责任分工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县纪委对责任部门工作情况上门督查,通过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更好地发挥了职能部门在纠“四风”中的作用。两年来,共问责党员干部59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3人,予以免职撤职6人,降级待岗3人,扣减津补贴7人,通报批评单位21个。(隆回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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