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委关于省委巡视第八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7月13日至8月13日,省委巡视第八组对浏阳市进行了巡视。10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浏阳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一是强化责任抓整改。市委对巡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以直面问题、敢于担当的精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好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和调度会,专题部署整改工作,听取整改工作阶段性汇报,研究制定《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第八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将巡视反馈的六个方面存在的22个问题细化为40项整改任务,明确了12位牵头市级领导、17家牵头责任单位,每项任务均明确了一位具体负责领导和责任人员,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即知即改、逐项整改、逐一销号。二是严格督查抓整改。市委书记、市长既积极抓面上整改,又带头亲自过问具体问题的整改。建立整改任务分组督查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分别任组长,实行“一周一督查”、“半月一调度”机制,采用定期调度、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将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三是敞开大门抓整改。及时将整改情况通过《浏阳日报》、浏阳电视台、浏阳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在《浏阳日报》刊载整改工作实时报道11篇,并同步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受理群众举报,实时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向上级网站推介我市整改工作信息,在三湘风纪网、长沙廉政网上刊载巡视整改信息10篇。编印《巡视整改工作动态》简报7期,及时向上级巡视机构汇报,让上级实时掌握我市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接受监督指导。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
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缺失”的问题
(1)关于少数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认识不足的问题。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出台提醒制度,定期对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遵守作风建设规定等情况进行提醒。二是强化责任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实行班子考廉、个人述廉相结合,对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反映的,纳入甄别考察范畴;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评选落实主体责任先进单位和落实监督责任先进单位,督促各单位抓好“两个责任”落实。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全面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的党政领导干部按要求进行组织处理,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发生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追究单位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2)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市委市政府以鲜明的态度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三转”,选优配强办案干部队伍,全市提拔重用了办案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办案干部10名,对2名办案不力的纪检干部调离纪检岗位,将2名有财务和办案经验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办案一线。二是有效拓宽线索来源。2015年共受理信访件297件;通过推行“零报告”责任追究,2015年全市各基层单位主动查处并上报各类问题线索865个,是2014年的15倍;对基层单位的案件线索实行定期收集、统一管理,从公安、财政、审计及相关执法部门收集案件线索563条。三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2015年,全市共党纪政纪立案382件,其中乡科级26件,移送司法机关6人,重点查处了市城建集团原副总经理凌建洲、市国土局原副局长袁绪国、市政协经科委原主任陈爱斌、市民宗局原副局长赵利人等违纪违法案件;对37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对违法用地项目负有直接责任和监管责任的27名干部和7名分管领导予以党纪政纪立案。
(3)关于一些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存在“缩水”现象的问题。一是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共评查案件87起,评查发现12起有瑕疵案件,责成有关单位进行了整改。二是针对沙市建工集团法定代表人罗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问题,市委政法委召集公、检、法相关领导,对案件的法律适用、定性和案件事实等进行了专题研讨。三是完善了执法监督机制、重大问题报告备案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进司法公开,严格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
(4)关于村级信访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实施村级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选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薄弱、信访量大的村作为巡查试点,开展首轮专项巡查,谈话42人,受理来访28次,收集问题22个,初查后移交问题12个,目前正在整改落实;同时,要求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均明确一个村开展巡查,共查处信访问题22件,向相关部门移交线索32件。二是认真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零暂存”行动。召开专题会议向相关单位交办信访件59件,其中一般交办件47件,重点交办件12件,目前已经全部办结。三是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下发《浏阳市信访举报工作约谈问责制度》、《浏阳市信访举报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度》等制度,规范信访举报问题处置。
(5)关于部门和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力量薄弱乏力的问题。一是市纪委根据纪检系统机构改革的有关政策,明确纪检系统“三转”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了专职化管理。二是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培养选拔、考察管理制度文件;实行纪检监察干部管理、考核以市纪委为主,每年按15%比例向市委组织部推荐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三是进一步理顺纪检监察系统机构设置,明确纪检干部职数,充实调整部分基层单位的纪检领导干部;近期,市纪委提拔重用纪检干部3名,调整交流市直单位、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17名,进一步配齐配强了基层纪检领导力量。
(6)关于对干部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的问题。一是注重政治纪律教育。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单位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家辅导等多种方式,切实抓好两项法规的贯彻落实。二是“季度讲评”以绩论人。出台了《浏阳市重点工作季度讲评实施办法》,深入推进项目建设、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环境整治、作风转变等重点工作大竞赛活动。三是落实干部监督制度。出台了《浏阳市党政领导请销假制度》、《浏阳市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等规章制度,针对易发问题,按照单位自查、暗访抽查、分析整改、总结报道的程序,先后开展了“庸懒散”问题、违规职务消费等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并在报社、电视台等媒体公开查访情况。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全市118个单位开展了“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自查自纠,查摆处理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贪腐谋私、办事不公”4类80余个问题。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对6次调整中提拔重用的83名干部进行了任前公示。联合审计部门对12个单位的19名主职领导完成了离任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规范了4批次主职领导离任交接。结合季度讲评和年度考核结果,对“不在状态”、“有错无为”的班子和干部进行调整,问责科级干部28名。积极发挥提醒、函询和诫勉的监督作用,开展科级领导干部提醒81人次,函询6人次,诫勉53人次。坚持“凡提必查”,对6批次提拔重用的干部进行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
2.关于“少数领导政绩观存在偏差”的问题:
(1)关于对经济发展速度、总量看得过重,对质量、均量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做优做准绩效考评。修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减少GDP考核权重,更加注重对发展质量、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等方面的考核。二是严格把关项目,从严控制项目投资规模。三是做实做深民生保障。统筹实施平安浏阳建设、农田水利整修、教育提质扩容、卫生均衡发展、食品安全整治、畅通浏阳建设、民风淳化和暖心救助等“八大民生工程”,集中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2015年我市完成财政公共预算支出80亿元,其中教育、社保、就业、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60.8亿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75%。
(2)关于城区学校布局不尽合理的问题。一是改造老城区小学、缓解大班额问题。计划为人民路小学、浏阳河小学、禧和小学、人民路二小等城区四所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11000㎡,预计总投资2024万元。四所学校共可增加学位2000余个,将有效缓解老城区小学大班额问题。二是优化浏阳老城区学校布局。预计2016年完成长兴湖小学建设,启动新屋岭中学建设。三是加强乡镇薄弱学校的建设,推进教育均衡化发展。2015年已投资3800万元,改造薄弱学校72所,全面完成长沙市薄弱学校三年行动计划和省合格学校建设任务。
(3)关于市区交通拥堵比较严重的问题。一是完善城区交通规划。主城区规划以金沙路、花炮大道、道吾山路、浏阳大道、石霜路、黄泥湾路等城市主干道为基础,逐步形成“六横六纵”交通骨架;优化城区停车场规划布局。二是加快城区路网建设。浏阳河六桥一期工程已完工并通车;启动拉通西湖山路建设工程项目,现已完成淮川河桥梁基础施工;启动了天马路提质改造工程。三是加快城区停车场建设。完成浏阳河中路货运停车场、石咀组安置区公共简易停车场建设;启动了天马大桥南端桥下公共简易停车场建设。四是加强城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启动了城区公交站亭改扩建项目;增加4个公共自行车停放点,增加投放公共自行车86辆;新购公共汽车20辆,提升了公共交通的运输能力。
(4)关于公立医院硬件建设滞后的问题。一是加强市级公立医院建设。启动了市精神病医院精神卫生防治大楼、市中医医院危急重症外科大楼建设。二是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对房屋面积不足、条件较差的乡镇卫生院进行改造、扩建;对不适合原地改造、扩建的卫生院实施搬迁新建;对职工住房缺少的乡镇卫生院进行公共租赁房新建。三是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对全市没有设在村部的行政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建设,三年内已经累计完成212家建设任务,未来3年内,将完成剩余189所村卫生室建设。四是加强公立医院医疗设备配备及维护。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将按三级医院标准配备或更新相应设备;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医疗设备及中医药设备按省级标准逐步配备到位。
3.关于一些领导依法行政观念不强,对国有资产合同履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针对相关合同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涉及合同履约不到位的,向有关企业送达了限期履约的文件,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对有关合同资金收回不到位的问题,重新进行协商,限期收回剩余款项。
4.关于“七个有之”的现象在一定程度存在,个别领导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一是防治并举,注重长效。对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严格实施“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进一步规范“12380”信访举报平台,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一报告两评议”、“任前公示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并经常性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廉政教育。召开全市学习两项党内法规、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工作会议;潜心打造了大型廉政题材现代花鼓戏《耀邦兄弟》,目前已公演了5场,全市副科级领导干部均观看了演出。三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七个有之”问题自查自纠。浏阳市四大家领导班子围绕“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主题开展了专题讨论,县处级以上单位党组织书记上专题党课。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5.关于“惠民补贴和专项资金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1)关于少数国家公职人员失职渎职,虚报、套取、挪用家电下乡、农机牲畜等惠民补贴资金的问题。一是开展了自查自纠核查。组织开展了家电下乡回头看、烟尘项目核实调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抽查。二是完善了相关管理办法。出台《浏阳市201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等6个制度文件,进一步加强监管。三是严格了专项资金管理。将财政专项资金全部列入2016年年初预算,对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实行“双控”管理,强化了惠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明确了专项资金公开公示时间,专项资金分配明细情况必须在政府门户网站或权威报纸、网站上进行公示。四是查处了财经违纪问题。查处了文家市镇财政所家电下乡经办人吴某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问题;组织各乡镇街道对家电下乡补贴情况进行现场审核,对违规资金当即予以停拨。将环保局在燃煤锅炉烟尘治理项目中违规套取的553万元资金全部划缴财政,相关违纪违法人员均受到纪律处分。市畜牧局将乡镇畜牧站挤占挪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5.3万元全部收缴上交财政。
(2)关于个别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在向上争取财政资金时,擅自出台高额引资奖励的问题。一是强化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对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专项检查,确保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二是坚决查处问题。下发了《关于停止实施相关奖励措施的通知》的文件,明确有关争资等特殊贡献奖励办法即行废止;针对在争资融资等方面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对相关单位的责任领导给予了严肃处理。
6.关于政府负债较重、融资平台偏多的问题。一是对债务管理中存在的漏洞进行了整改。修改完善了《浏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性债务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债务管理机构,提出了防范债务风险、控制举债行为、偿还债务本息、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方面的具体措施,加强资金“双控”管理。二是对融资平台公司数量偏多问题进行了整改。组织制定了《浏阳市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整合方案》,科学合理地提出了整改工作方案和思路;制定出台了《城投公司(政府融资平台)转型专项方案》,浏阳市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退出融资平台公司名录;同时,向制造产业基地管委会下达了整合融资平台公司的整改通知,要求该管委会对下属2家融资平台公司定期整改。三是对融资成本过高问题进行了整改。向各融资平台公司下达整改通知,组织对各融资平台公司支付的顾问费和咨询费等问题进行整改;通过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15亿元,平均年融资成本由7.5%降至3.5%,每年节约利息资金6000万元;通过企业债、农发行政策性贷款等形式置换融资成本过高的银行贷款、信托等融资32亿元,平均年融资成本由9%降至6.5%,每年节约利息资金8000万元;责成有关单位清理了干部职工违规集资。
7.关于招投标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实施意见》,对招投标活动进行进一步规范。二是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土部门的土地使用权交易实现了信息同步、资源共享。三是完善招投标监管机制。建立标后监管联动机制,组织对10个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四是建立招投标领域诚信体系。在全省率先建立首个招投标诚信体系,出台《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档案,对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2015年对67家投标单位进行了不良行为认定,其中涉及围标串标12家,弄虚作假9家。五是明确招投标领域执法主体。明确招投标办为市国有投资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的执法主体。六是规范乡镇集镇开发、工业小区工程招投标活动。七是加强案件查处。对两起基础建设项目围标串标案件进行严肃查处。
8.关于一些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和医药购销等经济活动的问题。一是印发了《浏阳市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和医药购销等经济活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监督检查等专项治理行动,卫生系统主动向廉政账户上缴12万余元违纪资金。二是查办了一批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和医药购销类案件。2015年,市纪委立案查处插手工程项目、国有资产处置、医药购销类案件11件11人;市检察院立案查处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14件14人;市招标办查处围标串标案1起,查处弄虚作假案8起。三是要求国土、财政、卫计、招投标办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土地买卖、国资管理、项目招投标、医药购销等领域管理制度。
9.关于一些干部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亲属经商办企业的问题。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浏阳实际,梳理出8类干部违规经商情形作为重点整治,将开“网店”、做“微商”也纳入到清查的范围。全市共清理出违规经商办企业27人,通过法人变更、注销营业执照、转让股份、辞职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和纠正,共撤出本人及亲属投资入股资金2300多万元,同时查处了多起典型案例。
(三)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10.关于执行干部政策不够严格,市委常委会研究干部任免没有严格实行票决制,存在突破身份提拔干部的问题。从2015年8月份开始,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干部全部按照《中共浏阳市委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实行票决制。明确了常委会会议记录工作制度,规范了会议记录。2015年8月份,市直涉改公务员单位和参公单位的7名职工身份人员全部进行了整改。对聘任到党内职务的工人身份人员,2015年12月干部调配时已进行整改。
11.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政府机构改革中,对全市涉改部门单位的机构和职数进行了明确,结合职数核定情况,市委组织部对干部职数情况再次进行核查,重新明确了超职数配备统计表,并上报长沙市委组织部;在政府机构改革干部调配中,对超配的干部进行了部分消化,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消化计划;全市干部调整严格执行事前报告制度,将岗位空缺情况、职数核准情况全部呈报长沙市委组织部。全市超职数配备的干部在2014年9月统计的基础上已经消化了205名,其中消化领导职数61名,非领导职数154名。涉及提拔干部,均明确了消化超职数的任务,每次调整均按计划进行了消化,没有新增超职数配备干部。
12.关于存在“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的问题。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都按照清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自查,切实整改。同时,加大了对典型案例的查处,对大围山四名干部吃空饷问题进行了查处,收缴资金15万余元,市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13.关于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够的问题。针对浏阳当前的年轻干部队伍现状,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引进培养力度。2015年共引进561名青年人才充实到干部队伍中,22名优秀的年轻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
(四)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4.关于“‘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1)关于会议多、文件多、简报多的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减少文件数量。严格实行文件总量控制,在2014年大幅精简文件数量的基础上再精简8%,并确保今后每年发文数量只减不增;要求全市各乡镇(街道)上报党委发文目录并进行逐一审查。二是从严控制会议。严把会议审批关口,对全市性会议实行计划管理,坚决确保2015年全市性数量同比减少6%,并确保今后每年会议数量只减不增。三是清理简报内刊,未履行报批程序的一律停办。
(2)关于少数干部借公务接待之名搞公款吃喝的问题。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专项检查、开展暗访督查、畅通举报途径等措施对国家工作人员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大力查处了接受吃请的典型案例并公开通报曝光。全市2015年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减少1428.81万元,下降42.8% ,节俭务实的风气逐步形成。
(3)关于一些单位清理出来的车辆还没有处理的问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公务用车问题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市直单位、乡镇街道开展违规车辆清理自查。清查出尚未整改到位的违规公务车辆共涉及7个单位,违规车辆24台。24台车辆已全部依规依纪处理。
(4)关于清出的办公用房部分闲置的问题。机关事务局制定了《闲置办公用房调配处理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定期进行“回头看”。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闲置办公用房较少的单位,已作为周转办公用房安排。水建投整体搬迁至国土局办公,人社局腾空的办公用房已移交城建投进行处置。
15.关于少数干部精神懈怠,存在为官不为、怕为、乱为的问题
(1)关于一些单位行政审批多、杂、慢的问题。一是设计开发网上并联审批工作平台。制定了并联审批流程图,明确了并联审批项目。二是招聘专业工作人员开展帮(代)办工作。三是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目前全市有30多家部门100多项审批事项进驻政务中心或者分中心开设窗口办理业务,进驻率达75%以上;31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标准化政务中心并正常开设窗口受理业务,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四是切实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企业登记由原来的19.5天缩短至2.5天办结。五是网上审批服务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投资60多万元改造网上办事大厅,撤销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33项,取消和调整实施80多项中介服务事项。2015年取消、暂停、免征52项收费,为办事企业群众减负3000万元。
(2)关于一些干部纪律松弛,懒政、怠政的问题。将巡视组暗访的情况在全市进行了通报。建立了“一周一查访、一月一主题、一季一讲评”的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2015年全市各单位主动查处各类作风问题856个,是2014年的15倍。通过网络投诉平台,共收到投诉举报953件,受理有效投诉503件,办结并回复478件;其中受理作风举报件40件,查实21件,对违纪违规问题均作出了处理。
16.关于少数干部顶风违纪,存在“不收手、不收敛”的问题
(1)关于部分窗口单位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少数干部利用职权“索拿卡要”的问题。通过开展自查自纠、电话回访、强化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等措施,加强了对窗口和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对市林业局行政大队副大队长、文家市镇林业站原站长等人收受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的问题,予以立案调查。推进了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部门行政职权由原来的10000余项精简至3000余项,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500多项精简规范为134项,100项审批项目进驻政务中心(分中心)办理,并确保授权到位。严格落实电话回访制度,巡视整改以来,已电话回访190件,未发现“索拿卡要”和收受红包礼金的现象。
(2)关于一些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和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摆酒设宴的问题。一是把好事前事后报告关口。2015年全市共有66名领导干部向市纪委报送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事后)报告表》。二是查处一批违规办酒问题。巡视整改活动开展以来,共查处4名党员干部违规办酒问题,党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2人。三是印发3期《纪检监察通讯》、在《浏阳日报》头版刊载1篇报道,对11起违规办酒问题进行全市通报。
(3)关于不少干部参与非法集资的问题。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非法集资整改工作。二是广泛宣传教育,在各机关办公场所共张贴海报2400余张,发放宣传册6000余册;全市400多台出租车电子显示屏连续1个月全天候滚动播出警示标语。三是严肃查处案件,目前立案2起,逮捕3人。
(五)其他方面的问题
17.有关遗留问题解决力度不够的问题。认真面对、积极处置历史遗留问题,一是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就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合同协议,厘清有关单位责任和义务,督促合同各方的责任履行到位。二是落实单位责任,要求市法制办对照法律法规,评估法律风险,相关乡镇、征拆办妥善处理征拆问题,维护当地稳定。三是争取上级支持,就有关问题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汇报,加强工作调度,多方争取支持,例如长浏高速征拆款不到位的问题,我市已与省交通厅进行协调,争取有关政策支持。
18.关于“局部环保问题突出”的问题:
(1)关于葛家乡养殖污染严重的问题。启动了马家河生态恢复工程全面完工,有效提高了水质;泉塘组大型环保设施工程已完成工程总量的80%。马家河流域范围内210户养殖户已有153户完成整改,完成整改率达73%,另外 57户已经停排,且正在整改中。马家河水质有了彻底提高,基本达到了排放标准。
(2)关于工业园区污染比较严重的问题。一是深入推进园区隐患排查。在环境污染大排查的基础上重点排查了涉水企业15家,对检查发现的违法排污行为的7家企业予以立案处罚。二是启动园区“雨污分流”大排查大整治。已排查了3300余米公共管线,并对60家企业管网进行了全面排查。三是推进企业“中水回用”。四是开展捞刀河(园区段)水质环境大检查。对该段水域开展了两次全面巡查,同时对八个断面水质进行了水质监测,对总有机碳、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污染指标进行了采样分析,进一步强化了捞刀河园区段的水质日常监测。
(六)浏阳经开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19.关于“领导体制不顺,在重大政策和日常事务中,责、权、利不明晰,管理难以到位”的问题。园区管委会对重大事项决策实施党工委成员“一人一票”的票决制表决办法,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4大项22小项一律由党工委会议进行集体决策。在长沙市发改委、经信委、编委办的指导下,起草了《关于创新浏阳经开区体制机制的若干意见》(初稿),正按程序报批。
20.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惩防体系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园区管委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通过完善或出台《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项目审批程序进一步优化并得到有效制约,工程招投标强化了制度约束,加强了协调服务,有效地防范了廉政风险,确保了园区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公开公平。土地出让金减免缓严格按照国发办文件《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执行,并控制好了园区商业地块的总量。
21.关于“依法行政观念淡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经开区成立了管委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管委会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监管。规范区属国家出资企业的重大事项管理,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严格执行《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文件。根据《公司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转让或注销一批未能产生经济效益、没有开展实质业务的国有企业,提高了国有资产运营效益。
22.关于“浏阳经开区干部队伍建设问题较多”的问题
(1)关于“干部队伍年龄、知识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根据园区现有的人员结构,按照实际工作需求,做好人才引进计划,积极引进懂经济会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补充园区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严格按照招聘程序,规范人才引进渠道。在调配领导干部和安置干部时,根据园区发展的需要,选配优秀人才和专业技术干部来充实和优化园区的干部队伍。
(2)关于“一些干部经商办企业,一些领导插手工程项目和国家资产处置等经济活动牟取私利,一些领导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的问题。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干部经商办企业进行了全面清理,原停薪留职参与经商办企业的3名职工均已办理退休手续。二是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对发生在园区的违纪现象进行公开通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三是深化“四风”整治。坚决整治为官不为,强化“有错无为皆问责”的导向,切实提高机关效能,提升服务水平;把作风状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
目前,全市的巡视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需要坚持不懈,常抓不懈。下一步,我们将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和长期坚持的事项,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方式:0731-83612717(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邮寄地址:浏阳市纪委,邮政编码:410300 (信封请注明:对浏阳市委关于省委巡视第八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中共浏阳市委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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