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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43起处分36人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2015年,在市委的强力推动和示范带动下,衡阳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把“两个责任”刻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中。

    压实主体责任,牵牢“牛鼻子”

    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牛鼻子”。

    2015年初,市委与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实行“约法三章”,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出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列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健全了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先后下发《2015年度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及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表》和《市直责任部门贯彻落实2015年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分工意见》等文件,责任分解到岗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落实机制。

    一年来,市委常委会先后5次听取市纪委监察局工作情况汇报,4次专题研究和部署反腐败工作,以市“两办”名义下发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4个,市委、市政府领导带头宣讲“两个责任”辅导报告20余次。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亿龙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四个亲自”,并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各县(市)区党委、各市直单位党组织严格履职。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海兵围绕落实“一岗双责”与政府系统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体谈话。

    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推进。2015年底,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带队,对12个县(市)区和46个市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在市纪委全会上进行通报。李亿龙、周海兵带队分别到耒阳、衡阳县检查考核,突出强调落实主体责任。

    扣牢监督责任,种好“责任田”

    “种好‘责任田’,最重要的在于‘知田善种’。”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包昌林指出,“纪委的‘责任田’就是协助党委加强 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腐败案件。‘善种’,就是要运用好‘查、究、问、 责’这一方法,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

    2015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深化“三转“的要求,进一步突出了监督执纪问责。

    坚持教育预防在前,筑牢思想防线。着力抓好《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及新颁布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加强警示教育,集中组织全体市级领导以及县处级党政正职350人到雁南监狱接受教育,组织2300余名党员干部分批次到各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在蒸水风光带建立“爱莲堂”廉政文化基地,在全市组织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争做廉洁衡阳人”演讲比赛、衡阳首届廉政微电影评比展播活动等。

    同时,强化廉洁自律监督,受理领导干部操办酒席申报429次。强化选人用人监督,整治违规进人进编,严肃处理4名县编办主任、副主任,其中1人移送司法;对16批次共200余名拟提拔重用人选进行了廉政审查;开展选调招聘考试、公务员招录、教师招考监督20余次。强化巡视监督,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充分发挥市委巡视机构的作用,对市人社局、畜牧水产局、弘湘公司开展了巡视督察,发现问题40余起。

    强化问责追究,算清“责任账”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2015年,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问责之年。我市出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强化问责追究,共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43起,责任追究6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6人。

    去年底,针对市公安局石鼓分局发生的公车私用违纪行为问题,市纪委对市石鼓分局党委和纪委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通报全市;

    去年12月,祁东县纪委对9起“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

    去年3月,大安乡党委在没有履行民主考察程序的情况下,违规任命违法生育对象为青龙村代理党支部书记。衡阳县纪委给予大安乡党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大安乡纪委书记诫勉谈话处理;

    ……

    “落实‘两个责任’是政治责任,来不得半点含糊。问责追责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保障,也是督促各级党委、纪委把责任落到实处的‘撒手锏’。过去的一年,我们始终把责任追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持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只要有责任都要追究。”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衡阳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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