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创新工作模式 实行“信访领访制+流动信访办”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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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武冈市纪委创新基层信访工作模式,实行“信访领访制+流动信访办”制度,“变群众上访为干部领访,变盲目上访为有序信访,变单一部门处理为多部门联动”,拓宽了群众诉求渠道,以实际行动落实“三转”要求、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自实行“信访领访制+流动信访办”以来,该市共召开领访协调会21次;领访98批次,已成功化解92批次;及时化解群体访9次,化解信访问题成功率为100%;纪委到乡入村开展接访活动8次,受理信访36件次,接待群众咨询455人次。
目前,该市501个村(社区),村村(社区)都有领访员,通过领访前约访、领访中陪访、领访后回访等程序,解决了群众上访无序、多部门多单位重复访的问题。也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有效监督,能及时发现相关部门办事推诿扯皮或拖拉延误的情况,提升了追究问责力度。
信访领访制是村级领访人员将行政村(社区)的上访人引领到所在乡镇(街道)的信访接待中心进行登记,按规定程序处理、解决,并在规定(约定)期限内反馈;信访人对反馈意见不满意坚持上访的,由接访人员将信访人引领到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复审处理;对复审意见仍不满意的,再进行第二次复审、听证等形式进行处理;上访人无充分证据和理由拒不接受处理坚持上访的,信访责任主体将其纳入信访重点,实施专户管理;对涉及多数群众利益的群体访、集体访,要组织上访群众召开协调会,选出群众代表,再安排领访人员陪同群众代表上访,确保群众代表依法、有序上访。为让“信访领访制”落到实处,实行责任追究,对领访人员因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等原因,导致信访人越级上访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纪律责任,并与选拔重用、评先及考核挂钩。
武冈市还建立“流动信访办”,从市委办、市纪委等15个单位抽调人员建立流动接访督导工作平台,每月第二周的星期一是“流动信访办”的固定办公时间,有针对性地流动到信访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接待群众来访、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排查出有突出矛盾或较重大问题的地方,“流动信访办”更要及时深入基层,缓和情绪解决矛盾。每月25日前将当月接访督导情况进行汇总。对基层不能解决的问题,则启动“信访领访”程序,送群众代表到上级部门反映问题。(武冈市纪委 周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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