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经责审计出违纪违规资金4400万元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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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韶山市廉政工作会议通报了2015年韶山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5年,韶山市审计局对全市13家行政事业单位14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任中审计 3人,离任审计11人,查处问题70个,提示或说明18个,提出建议44个,涉及违纪违规资金4400万元。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韶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波要求各单位切实增强主体意识和法治意识,强化整改责任,根据问题的性质制定整改方案,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党政正职绩效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在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市纪委监察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党纪条例,严肃问责追究。审计部门要坚持依法审计、提高参谋水平,重视方法创新,科学安排审计项目,全面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一把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加大任中审计的比例,及时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反映重大风险隐患,注重揭示制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着力提高韶山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韶山市审计局 肖灿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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