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区委关于省委巡视第五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省委巡视第五组对荷塘区进行了巡视。2月23日,省委巡视第五组向荷塘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工作开展情况
(一)直面问题,统一思想。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立即召开“五人小组”会议,研究落实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和问题交办工作,接着,区委召开专题常委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主要领导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逐条逐项领会把握巡视组反馈意见,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明确提出,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对交办的问题要追根溯源,认真整改;对反馈的问题线索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存在的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要建章立制,形成长效。以坚定的决心、积极的态度、认真的精神,真正把问题整改到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上来。
(二)领导带头,分工负责。巡视整改工作在区委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五人小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实行整改落实工作“周汇报、旬调度、重大事项随时研究”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重点加强督导和检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协调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区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对巡视反馈涉及到的问题,根据常委或副区长的分工,确定13名牵头领导,明确牵头责任。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组织召开全区巡视整改动员大会,明确进度,强化监管,定期调度,上下联动,全面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4个方面内容,逐项落实整改:一是明确领导责任,每一个具体整改任务明确一名区级领导牵头负责整改落实;二是明确部门责任责任,根据具体任务涉及的范围,确定36个单位为整改的主要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三是明确配套措施,实行“一问题一方案一班子”工作机制,各牵头领导根据《整改方案》,结合整改任务,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分项进行研究,细化措施,倒排时间,制定《整改子方案》,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在此基础上,区委2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调度整改工作进度。区纪委、区委办等单位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采取明察暗访、跟踪问效、集中督查、专题反馈等方式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掌握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确保巡视整改逐项落实到位。
(四)查究问责,注重长效。针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59件信访件,11条问题线索,区纪委对交办件认真核实分类,涉及7个镇办(管委会)和13个区直单位及重点项目指挥部,按照“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的原则进行办理,59件信访件现已全部办结并回复。截至目前,巡视交办问题核查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7件涉及12人,其中党纪政纪立案调查10件,结案9件,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2人。在巡视整改工作中,注重举一反三,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置,共约谈38人,诫勉谈话1人,组织处理7人;注重长效机制建设,目前,已有23家单位针对整改任务,已经或正在出台制度规章38项,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二、反馈意见中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委巡视第五组向我区反馈意见中,涉及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其他纪律4个方面。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
1.极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干扰和妨碍巡视工作。
整改情况:组织全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积极配合开展整改,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到位。利用每周五集中学习时间,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必学内容,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牢树党员意识、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规矩意识。组织观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法规”的专题教育片,区委办、区直机关工委先后组织了督查,要求各部门(单位)报送了学习情况和学习心得,加大党纪条规和警示教育力度,有效地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
2.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整改情况:对全区1275名干部的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发现3名区在职干部的配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有经商办企业行为,对其进行提醒,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得利用领导干部的影响和关系经商、办企业,非法牟利。其中1名干部配偶所办企业已在办理注销手续。同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重点条款详细解读,划清了纪律的红线,强化了规矩意识。
3.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招投标、擅自变更、违规支付等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插手项目建设问题,由区长安排部署,区发改局牵头,区监察、财政、审计、城建等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对2014年以来的21个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等方面进行核查,发现6个项目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各业主单位现已完善了手续,招投标主管部门对项目业主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区纪委诫勉谈话或约谈了5名责任人,区委对1名责任人调整了岗位。区政府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严抓《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荷塘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落实,规范招投标的管理。区财政局出台了《加强工程项目款支付管理》的制度。与此同时,区政府召开全区大会,对核查整改的问题进行通报警示。下一步,区政府将进一步严抓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从项目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建设管理、责任主体、项目监督、责任追究等各环节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规范管理。
4.资金管理漏洞多,问题突出。对一些财政和专项资金没有进行有效监管,存在虚报骗取、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区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对全区各部门单位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查。针对各镇、街道及所辖行政村财务管理不健全、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会计信息不明晰等问题,区委组织部、区农村工作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联合出台了《荷塘区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细则》,明文规定村级账务处理流程,完善了内部监督程序。针对有关部门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已对巡视组交办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追回专项资金,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区财政局出台了《荷塘区财政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荷塘区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财务培训,强化审核把关,加大监管力度,从严追责处理。
5.区政府的两个投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金城公司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对照整改:一是聘请专家评审和顾问以及在市规划设计院有十年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作为总工程师,同时要求审计合约部全程参与前期把关;已完成公开招标项目8个,办理施工许可证4本,对7个手续不完善的项目进行了限期整改,已补齐相关手续。二是坚持凡进必考,并严格人社、编制部门备案审批;今年开始实行“考核责任目标具体化”管理,将土地开发部1名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的员工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中层正职2015年述职考核排名靠后的原金城华亿公司总经理降职调整到其他岗位;主持工作的2名副部长年度考核靠后,延长了转正期限;免去了1名中层干部的职务;给予1名员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6名上班迟到、聊天等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进行通报批评。三是继续加大力度探索工业地产和房地产开发,增加土地收益。四是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实施办法、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请示报告制度,明确资金管理权限,严格执行融资资金管理办法,每半年向四大家报告一次。
金科公司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对照整改:一是健全了内部投资结构。新成立金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对中小微企业进行投资、参股,启动了对中小微企业进行投资风险评估、发展前景预测等工作。二是提升公司偿债和盈利能力。在去年取得信用评级2A-的基础上,继续抓实基础工作,加强项目筹划和包装力度,盘活各类国有资产,发掘新的业务增长点和盈利点,争取实现2A目标。三是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修订了《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员工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6项规章制度,将金科公司重大事项纳入公司及园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范畴。四是约谈了金科公司负责人、财务等相关人员。要求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细化岗位职责、考核标准和管理标准,提高职工的素质,规范职工的操作标准和操作行为,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6.有的国家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有的在企业入股分红。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底。召开专项整治会议,对全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入股分红、投资等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全区36名县级领导、112名正科职干部、1127名国家工作人员填报了调查摸底表,并签订了承诺书。二是部门抽查。对调查表收集统计,根据填报内容,区纪委联合工商、税务等部门,抽查了32名干部填报信息,暂未发现虚报、瞒报情况。三是区纪委开通了微信举报“一键通”和信访导航,一旦发现问题举报,及时核查处理。
7.有的党员干部违规参与高利贷,资金来路不明,扰乱了金融秩序,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容易造成社会不稳定等其他严重后果。
整改情况: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参与民间高额利息借贷活动”的专项清理,全区44家单位的党员干部进行了自查自纠,暂未发现参与民间高额利息借贷活动;公安荷塘分局全面排查典当行3家、小额贷款公司2家、金融担保(投资)公司115家,清理投资人1000余人,暂未发现有党员干部参与民间高额利息借贷行为;对近年来荷塘区涉及“民间高额利息借贷活动”引发的突出问题、案件、群众报警求助和举报线索进行整理汇总,统计投资人或借款人、贷款人情况,暂未发现有党员干部参与民间高额利息借贷行为;涉嫌高额利息借贷的22名重点人员中,没有党员干部;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参与民间高额利息借贷的通知》,有效防止党员干部参与民间高额利息借贷行为的发生。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8.用人导向存在一定偏差。
整改情况: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树立鲜明的“三个倡导”的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特别是在今年的干部调整中,广泛征求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意见,区委主要领导找干部谈心谈话300余人次,确保了人岗相适。大力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大力使用在征地拆迁、信访维稳、重点项目等急难险重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大力使用业绩突出的年轻干部,通过调整配强了基层、配优了部门,激发全区干部真抓实干的热情,给想干事的提供舞台,干成事的提供平台。
9.有些领导干部利用权力和职务影响,为自己的亲属子女或身边工作人员照顾性安排工作、办理调动,有的未经公开招聘、作为人才直接引进。
整改情况:组织区人社局、编办等部门对违规进人问题进行逐一核查,有10名不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违规进入行政机关或参公单位。目前,已严格按照个人身份与单位及编制性质对等的原则,全部调整到事业编制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严把“入口关”,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严把“身份关”,严格按照身份对等原则进人和调配;严把“编制关”,严格按编制计划调配;严把“质量关”,严格执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10.“三超两乱”治理仍需持续推进,党政分设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按照2014年9月我区的超配基数,全区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超配92个,区委采取免去领导干部兼职、调整不适应担任现职干部、定期交流干部、鼓励领导干部按照《湖南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5〕41号)文件精神提前退休等有效措施,加快消超进度,目前已消化超配职数80个,剩余12个,完成消超任务的87%。针对过去撤销书记分设过程中,将改任副职的书记继续按照正科职对待的情况,区委在4月5日干部调整中已整改到位,不再通知参加正科职层次的相关会议。
(四)执行其他纪律方面的问题
11.一些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区委中心组学习和各部门(单位)周五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的首要责任。并按照省纪委《落实主体责任操作手册》清单图解抓好责任落实。二是分层压实责任。全力支持区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让区纪委把纪律审查的重点放在重点案件、大要案件和复杂问题上,并加强对基层纪检组织监督执纪的指导和督查。要求基层纪检组织更多的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日常执纪。三是严格考核问责。通过台帐化管理和日常监督,掌握基层落实“两个责任”,特别是问责处理的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排名通报,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讲评,并及时发函督办,督促整改。3月2日召开了区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对8件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并组织各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和纪委委员进行分组学习讨论,重点围绕如何落实“两个责任”、基层如何办案等主题进行了讨论,区委出台了《荷塘区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办法》,明确了6大类考核事项。
12.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特别是规范基层党委“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着力加强区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严格按照《株洲市荷塘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株荷办发〔2014〕39号)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决策。同时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置于阳光下、关进笼子里,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二是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指导基层党委进一步规范、健全本单位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基层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定期报告、随机抽查等制度,及时通报基层党委“三重一大”执行情况,力争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规范行为。四是完善制度。区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区委领导工作机制体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请销假、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等有关制度的通知》,要求各镇办(管委会)报送“三重一大”制度及自查报告,并将本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报送区委办进行审查,区委办采取定期报告、随机抽查等措施加强督查,要求基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规范权力运行。
13.一些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改革考核方式。制定下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对统筹部署、信访举报、纪律审查、作风建设等六大方面设置具体的量化指标,对问责处理提出了指导任务。二是强化纪检机构职能。明确镇纪委配备1名专职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1名纪检干事,设5名纪委委员。三是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在区纪委官方微信“荷塘清风”上开通“四风”问题随手拍、手机举报“一键通”,多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四是着力提升基层纪检干部业务能力。委局每名班子成员对口联系1-2个基层纪检组织,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基层纪检组织对违纪行为证据标准、性质认定、条款适用等问题。同时,邀请市、区专家授课,对信访举报、纪律审查、落实“两个责任”等进行知识培训,提升纪检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五是加大检查考核力度。3月底,对4个镇办、6个区直部门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专项监督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反馈,限期整改到位。
14.存在“为官不为”的现象。
整改情况:在全区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从区纪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直机关工委抽调部分力量成立“为官不为”整治督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点穴式与地毯式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到各乡镇和区直单位进行检查督查,今年1至3月,共通报批评单位2个,通报批评2人,约谈2人。基层各单位采取明察暗访与考勤相结合的办法,共开展明查暗访71次,通报批评单位3家,通报批评20人次,诫勉谈话7人,约谈4人,公开检讨6人,辞退(劝退)临聘人员2人,经济处罚6人。区纪委制定了《荷塘区“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方案》,将“为官不为”列为重点整治内容之一,有效促进全区党员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奋发进取。
15.有的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联系群众工作机制。深入落实每月8、9日群众工作日制度。坚持区级领导带头开展“在职党员进(村)社区”活动,每位区级领导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30天,每月走访2户以上困难群众,亲自撰写理论调研文章1篇以上。二是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着重加强与基层干部的谈心交流,力争区级领导每年与联点镇、街道或分管部门的基层干部至少进行两次沟通谈话,定期关注基层干部思想动态、工作等情况,切实加强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三是明确区社管办由区委办统一管理,具体抓好民调、志愿者、群众工作日等联系群众的相关工作。今年,全区开展了“访民情、解民困、促平安”集中大走访活动,共走访78926户,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275条,汇总整理出139条问题,向12个区直单位(部门)和8个镇(街道、管委会)进行了交办,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四是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制定出台《关于推动区委重大决策有效落实的八条规定》,坚持每月对全区作风建设进行明查暗访,大力倡导雷厉风行、敢于担当的工作作风,着力提升党员干部服务意识和能力。先后组织区纪委、区直机关工委对全区作风情况进行了2次抽查,重点督查了各单位工作纪律、请销假制度执行等情况,通报批评5个单位,对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16.临时搭建的违章建筑比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区治违大队自2016年1月份起,在全区范围开展自查自纠的专项整治,对全区存量、新增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拆除。截止到3月底,全区共拆除违法建设36处,总面积13902平方米,其中拆除新增5处,面积2613平方米,拆除存量违法建设31处,面积11289平方米。全区共查处新增违法建设18处,其中,已拆除5处,剩余13处全部在可控状态,后期将联合公检法及国土、规划、各镇办等部门,对存量违法建设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逐步进行拆除。二是实施网格管理。强化网格化巡查人员配备和治违管理、培训,由原来的“一季度一考评”改为现在“一月一考评”。巡查人员将巡查信息由“一周一报”变为“一日一报”,将网格情况真实的反馈,及时作出处理。三是完善考评制度。重新修改了《考评办法》,新的考评办法更为严格,将执法人员在处罚、奖励以及作风、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行为进行细化,对巡查队员的监督与管理更为完善。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我区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与省委巡视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需要坚持不懈,常抓不懈,务求实效。下一步,我们将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整改意见,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实效。扎实抓好“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建章立制。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立足长远,重在管用,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堵塞漏洞,坚决防止解决问题“一阵风”,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压力传导,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开展。让党委主要负责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到实处;落实一岗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求各级纪委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
(四)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敷衍塞责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问责,以强有力的督促检查措施,推动各项整改目标真正落到实处。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电 话:0731—28428361
通信地址:中共株洲市荷塘区纪委
邮 编:412000
电子邮箱:htqjw200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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