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四项创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

今年以来,浏阳市纪委通过推行组织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考核创新,将工作做精做深,打造具有浏阳特色的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新模式。
“组织创新”实现网络体系一体化。借今年乡镇换届之机,浏阳市建立了从市纪委到市直单位纪(委)检组、乡镇街道纪(工)委、村(社区)纪检小组、村民小组及党小组纪检员的层级密集的纪检网络体系,强化了市镇村组四级的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现纪检组织网络一体化。
本次换届中,浏阳市将乡镇街道纪(工)委班子由原来的3-5人增加至5-7人,由纪委副书记兼任纪检监察室主任,专职人员也从原来的2人增加到不少于3人,专职人数是原来的3倍。同时,全市322个村(社区)建立了纪检小组,每个小组有成员2-4人,由村(社区)纪检委员担任组长,部分乡镇在村(社区)党小组内设纪检员,为堵“蝇腐”治“蚁贪”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力量增强、人员增加后,浏阳市纪委于5月5日至6日举办了乡镇(街道)纪(工)委干部、村级纪检委员培训班,针对村级纪检委员如何更好履职,培训班重点开设课程,对其履行监督村级“三资”管理、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收集廉情信息、监督事务公开等工作进行了专门业务指导,使其尽快熟悉工作业务、提高履职能力。
“机制创新”实现工作推进一体化。建立廉政巡察机制,市巡察办负责对市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开展选择性巡察,对问题非常突出的村社区可提级巡察;乡镇街道则对村社区和站办所开展巡察,做到届期内必须全面巡察一遍。拓展片组协作机制。将全市划分为4个片区和4个联组,各片区(联组)通过组内协作、异地交叉、上下协同等机制实行三个层面的联动协作,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作风互查制度、交叉办信制度、协同办案制度、案件会审制度、信息反馈制度,提高执纪一体化水平。强化统筹调度机制。市纪委强化班子成员对分管部室、所联片区、联组力量的统一调度,实现内设机构之间、内设机构与片区、联组之间的高效协同。在纪律审查、作风建设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工作中,通过统一调配案件线索、统一配置案源、统一安排工作任务,实现市纪委对乡镇(街道)、市直单位纪检监察力量的统一调度和使用。
“管理创新”实现资讯数据一体化。创新管理手段,通过信访举报、舆情反映、监督检查等途径,建立情况明、数字准、可监督的党员干部廉情信息电子管理系统;通过日常考核、干部考察、组织推荐等方式,建立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库、后备人才库、巡察组组长人选库等数据库,为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供基础数据;充分发挥廉情信息和纪检监察干部个人信息在干部考核评价、评先评优、岗位调整以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等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对廉情信息的研判、分析,建立快速反应、分级预警工作机制,实现纪律监督抓早抓小。
“考核创新”实现评价运用一体化。明晰市纪委的考核责任,市纪委考核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市直单位派驻纪检组长;乡镇(街道)纪委负责考核同级纪委委员和村(社区)纪检员,派驻纪检组负责考核派驻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纪检监察干部的主要依据。实行季度讲评,每季度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讲评,全面合理、客观公正评价被考核单位工作成效和履职情况,同时将季度考核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结果。乡镇(街道)、市直单位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参加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由市纪委根据日常考核情况按15%的比例推荐优秀等次人选,报市委统一审定。(浏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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