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函询处置涉腐问题线索22件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06-24 08:37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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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塘宝同志:现将反映你的有关问题线索内容摘要转去,请将书面说明经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谢彬同志签字背书后,报送茶陵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近日,茶陵县纪委收到群众反映该县森林公安桃坑派出所所长沈塘宝存在乱作为等问题后,当即对沈塘宝进行了函询。
2016年来,茶陵县纪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充分发挥函询处置问题的线索作用。对于函询对象主动讲清问题,但问题不很严重,又未发现其他问题线索的同志,教育他们放下包袱,正确对待组织处理;针对通过谈话证实了被谈话人不存在所反映问题的,教育被谈话人正确对待群众监督,把组织谈话作为一次纪律教育,消除思想顾虑,做好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
据悉,为避免案源流失、跑风漏气现象,防止“一函就了”问题,该县对照问题线索分类处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因人制宜、视情而定开展函询。据统计,今年来,茶陵县纪委运用函询处置问题线索22件,其中党纪立案4人,党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12人。不仅及时处置、了结了一批信访件,而且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 (茶陵县纪委 刘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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