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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开展“四个专项检查” 发现问题严肃追责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7-18 09:31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衡阳市召开“四个专项检查”工作动员会,会议决定对2015年度市本级政府采购、市本级建设工程招投标、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开展检查,推动建设节约、廉洁、高效的党政机关,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好转。

  根据“四个专项检查”实施工作方案,专项检查时间为2016年7月-12月,采取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督促整改、验收总结的方式开展。

   会议强调,开展“四个专项检查”是贯彻上级要求、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压实两个责任、保护干部安全的有效抓手,是规范机关管理、重塑良好形象的迫切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思想意识懈怠不得。要落实责任,专项检查马虎不得。要注重长效,整改落实含糊不得。要健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督查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开展“四个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对于存在的问题不可忽视,纪律不容践踏,力度不能减弱;责任传导 要“零缝隙”,问题查找要“零死角”,沟通协调要“零障碍”;要敢于动真碰硬,要严肃查究问责,要公开通报曝光。(衡阳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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